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寻甸县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评价机构: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
评价小组成员:
评价小组机构职位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 单位/处室 | 签字 |
组 长 | 李 剑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寻甸县委政法委 | |
副组长 | 袁兴虎 | 副书记 | 寻甸县委政法委 | |
副组长 | 马炳芬 | 副书记 | 寻甸县委政法委 | |
副组长 | 段廷祥 | 副书记 | 寻甸县委政法委 | |
副组长 | 秦 阳 | 副书记 | 寻甸县委政法委 | |
成 员 | 易杨双丹 | 办公室主任 | 寻甸县委政法委 | |
成 员 | 常丽芳 | 会 计 | 寻甸县委政法委 | |
报告撰写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 ||||
评价工作负责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完成工作情况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固定资产情况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二)部门项目总体目标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二)评价目的
(三)评价依据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具体绩效分析
五、主要经验做法
六、存在的问题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附件1 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附件2 部门职能分解及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表
附件3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问卷调查报告
附件5工作底稿
附件6 2023年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单位:元)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改革、编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设有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办公室、维稳科、综治科、政治安全与反邪教科、执法监督室、铁路护路科。县委政法委行政编制19名。设书记1名,由县委领导兼任;副书记4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负责综治工作的1名副书记、负责维稳工作的1名副书记为正科级;1名副书记副科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科级)。下设寻甸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领导政法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3.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单位的领导干部;
4.督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公正执法的具体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司法公正;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热点”隐患、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
7.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和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探索和总结政法工作改革的做法和经验;
8.指导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展政法工作;
9.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政治建设,将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贯穿工作始终。全县政法系统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政法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制定学习计划与学习要点,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政法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70余次,参加省市专题讲座7次,参加干部教育异地培训班2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年重点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持续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政法系统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通过委务会议(党组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组织生活制度化和常态化,以党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抓实普法强基,夯实全民普法基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成效如何检验”的工作思路,明目标、强领导、细措施、压责任、抓推进,强力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在市指挥部组织的考核排名通报中,寻甸县3月份全市排名第3,4月份全市排名第8,5月份全市排名第3,6月份全市排名第6,7月份全市排名第1,8月份全市排名第9,9月份全市排名第5,10月份全市排名第7,创新开展的“三包三挂”工作机制和“四五六七”工作法得到市级肯定,《寻甸打造“以案释法”普法品牌》《寻甸县用群众听得懂、记得牢、传得开的方式普法,打造民族地区普法新亮点》《寻甸县“六强化”全面助力普法强基》被云南法制报、昆明日报刊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展“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宣讲300余场次;开展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会等宣传宣讲活动1000余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宣传图文800余条,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并推送报道相关释法案例、工作信息等150余条、短视频36个,全网播放量突破100万次;开展“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回族“开斋节”、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宣讲活动160余场次;印制23万份普法口袋书,实现辖区所有居民户发放率100%,实现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全覆盖。
3.坚持防治结合,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树牢底线思维,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紧围绕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坚决守住政治安全领域国家安全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重大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以多元化方式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深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风险等级管控机制。
4.全力攻坚冲刺,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试点迎检工作。
成立了迎检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总指挥部要求,针对所涉实地查验点位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部安排部署,明确了55个实地点位台账资料准备,高质量完成迎检准备各项工作,为全市顺利通过验收贡献了寻甸力量,经为期三年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昆明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5.坚持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寻甸。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持续推进综合治理及建章立制,进一步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整治,行业整治效果明显。持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将普法强基与平安创建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以基层“小平安”汇聚全县“大平安”,2023年,全县创成市级平安乡镇(街道)12个,平安村(社区)135个,平安小区16个,平安单位71个,以平安创建促进普法强基深入开展。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优化“五级网格+综治微网格”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综治网格作用,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175个村(社区)的三级综治网格的基础上,根据全县1612个村(居)民小组,划分出1711个四级网格,配备网格员1711人,划出五级网格4609个,配备五级网格员4609人。扎实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七个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命案。持续巩固提升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成果,提升“四中心”融合工作质效,寻甸县综治中心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承担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贯彻落实社会治理及平安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理及平安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等7项工作任务。
6.践行司法为民,护航全县高质量发展。
提升执法司法服务水平。全县政法系统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细化为21项指标进行分工部署,细化和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水平,加快形成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执法司法运行质效。有序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审判和办案监督。县检察院依法履职尽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及审判机关的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中。推进派出所标准化业务流建设。紧扣党建队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政治安全、接处警规范、侦查办案等主要警种业务类型,制定54个具有可操作性、指导性的业务工作标准化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一图展示、简洁明了,规范执行、易于监督,使派出所工作实现基层提振、基础提质、基本能力提升。
7.筑牢政治忠诚,锻造新时代过硬政法铁军。
深入开展队伍调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全县政法单位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调研工作。强化从严管党治警。深入贯彻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常态化推进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经常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等网络新媒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有效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廉政意识。组织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反面教材警示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支持政法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有效激发政法干警干事创业活力。
(四)部门管理制度
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决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管理制度,用于规范日常管理及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经费开支和重大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五)部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收入情况说明: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67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67万元,其他收入13.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28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
2.支出情况说明: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67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76万元,项目支出139.82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39.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43%,项目支出139.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57%;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443.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32%,商品和服务支出209.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1%。年末结转和结余37.28万元。
3.项目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82万元。主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开展卷烟市场乱像整治、铁路护路、网格和综治维稳工作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年初采购预算1.22万元,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未单独下达采购预算,2023年度共完成采购项目1项。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总资产年末数为144.98万元,流动资产年末数为49.21万元,其中库存现金年末数、银行存款年末数合为47.12万元,存货0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111.47万元。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23年,全县政法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全县政法系统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信访维稳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基点,以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为契机,推动各项政法重点工作创新开展。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县政法各单位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各项工作,大事要事面前主动担当,急事难事面前攻坚克难,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防范了一系列重大风险,平安寻甸、法治寻甸建设的质量和成色实现了新提升。
(二)部门项目总体目标
2023年,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信访维稳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基点,以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为契机,推动各项政法重点工作创新开展。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县政法各单位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各项工作,大事要事面前主动担当,急事难事面前攻坚克难,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防范了一系列重大风险,平安寻甸、法治寻甸建设的质量和成色实现了新提升。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3〕72号);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5.《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18〕9号);6.《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2018〕30号);7.《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22〕1号);8.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对象为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2023年,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得分95.3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2.主要绩效。
2023年,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尽职尽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日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从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重点工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年命案零发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化信访积案、反邪教、反恐怖斗争攻坚行动,全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扎实开展平安寻甸建设。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为延伸基层微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至全省第70位,较2022年晋升33位,位列全市第4名;全年治安、刑事警情等八项指标同比大幅下降;高质量创建市级36个平安单位,平安建设持续巩固。纵深推进法治寻甸建设。普法强基顺利实现“8降2升”目标;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审判质效,破解执行难题,严打重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治县基础持续夯实。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将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贯穿工作始终,完成政法队伍全覆盖调研和政治督察,队伍忠诚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方面,部门决策设立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3个二级指标。
(1)部门目标设立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5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设立了部门中长期规划,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并发布实施,得2分;年度工作目标以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具有明确性与合理性,得2分;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一致,得2分;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已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一致,得3分。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但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有细微差别,扣0.5分。部门决策总评价分12分,评价得分11.5分。
(2)部门职能设立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4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设定以“三定”方案为准,职能描述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均在“三定”方案明确的范围内,得4分;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匹配,得4分;制定了具体科室岗位职责,得1分。部门职能总评价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3)资源配置设立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4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年初预算人员编制基数按2023年实有在编人员20人编制,基本支出根据县财政局给定的标准计算,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合理,得2分;项目支出按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上报了预算编审表,经县财政局对预算编制进行了审核,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不存在违规资金的情况,得4分;根据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调查问卷,工作任务与岗位匹配,得分2分;根据固定资产卡片账,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电脑共32台,打印机3台,办公资源基本能满足办公需要,配置基本合理,得2分;资源配置总评价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部门决策总评价分32分,评价得分31.5分。
2.部门管理方面,部门管理设立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5个二级指标。
(1)预算管理设立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指标。
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总额535.95万元,实际支出535.5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9.92%,得1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总额152万元,实际支出119.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78.85%,严格控制预算执行率,得0.8分。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支出2.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保养费用增加和2023年新增见义勇为工作,此项交流过多,接待异地和参加市级临时短期会议用餐增加导致。未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得0分。预算调整按照寻财预(2023)26号关于追加2023年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进行预算调整,得1分。预算管理总评价分7分,实际得分2.8分。
(2)财务管理设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制定了《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决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检查,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资金使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重大资金支出均经集体决策;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资金的用途,未发现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3分;财务监控方面,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财务人员对单据审核后支付,每年对拨付乡镇(街道办事处)资金进行核账,得1分。财务管理总评价分5分,评价得分5分。
(3)人力资源管理设置在职人员控制率、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2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实际在编人数20人进行编制,得1分;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制定了《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决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年度根据《昆明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得1分。人力资源管理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2分。
(4)资产管理设立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固定资产在用率2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建立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1分;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在用率100%,得1分。资产管理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2分。
(5)业务管理设立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制定了《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重点工作方案》等管理方案,并基本得到执行,得1分;政府采购向县财政局上报了采购计划,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规范,得1分。业务管理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2分。
部门管理总评价分18分,评价得分13.8分。
3.部门绩效分析
部门绩效分级设立部门产出、履职效益2个二级指标。
(1)部门产出设立重点项目完成情况1个三级指标。
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38分。部门产出总评价分38分,实际得分38分。
(2)部门效果设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三级指标。
经过评价分析,单位无欠账,得3分;行风评议较好,得3分;单位无卫生死角、环境好,得3分;部门及群众满意度得3分。部门效果总评分12分,评价得分12分。
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得分95.3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六、主要经验做法
1.积极清理往来款项。对于常年挂账的往来,应与业务科室对接,分析形成的原因与现有状况,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盘活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2.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向上积极争取资金。
3.加强政法工作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大功能性政法项目建设。
4.目标明确,组织得力。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年初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梳理各项工作要点,并在县委政法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二是制度先行,管理规范。制定了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二是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专项资金也都迫切要求加大投入,资金量少。三是绩效评价的局限性。通过这次绩效评价,虽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本单位全部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是,仅仅从几个指标来分析还不能准确判断全部资金的使用效果,特别是行政单位的项目资金,大多属于公用经费性质的,不能直观地体现资金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八、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二)加强协作,整合资源
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发挥社会参与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加强对二级单位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人员,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漏洞,同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决算重要性认识,财务人员要提前做好编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工作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编报工作。
附件1
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1.经济性分析
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依据实有在编人员并参照上年度目标责任下达的目标任务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合理。
2023年收入共670.88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657.67万元,其他收入13.21万元。
2.支出情况:
当年支出总计679.58万元,年末结余3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5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9万元,农林水支出2.30万元)。
2.效率性分析
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直接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预算进度执行,预算执行率100%。所有工作均已按相关规定在年度内完成。
3.效益性分析
2023年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围绕目标责任开展工作,完善措施,狠抓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比较满意,得分99.5分。
附件2
部门职能分解及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全县政法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全县政法系统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信访维稳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基点,以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为契机,推动各项政法重点工作创新开展。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县政法各单位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各项工作,大事要事面前主动担当,急事难事面前攻坚克难,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防范了一系列重大风险,平安寻甸、法治寻甸建设的质量和成色实现了新提升。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政治建设,将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贯穿工作始终。全县政法系统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政法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制定学习计划与学习要点,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政法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70余次,参加省市专题讲座7次,参加干部教育异地培训班2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年重点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持续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政法系统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通过委务会议(党组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组织生活制度化和常态化,以党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抓实普法强基,夯实全民普法基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成效如何检验”的工作思路,明目标、强领导、细措施、压责任、抓推进,强力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截至10月份,在市指挥部组织的考核排名通报中,寻甸县3月份全市排名第3,4月份全市排名第8,5月份全市排名第3,6月份全市排名第6,7月份全市排名第1,8月份全市排名第9,9月份全市排名第5,10月份全市排名第7,创新开展的“三包三挂”工作机制和“四五六七”工作法得到市级肯定,《寻甸打造“以案释法”普法品牌》《寻甸县用群众听得懂、记得牢、传得开的方式普法,打造民族地区普法新亮点》《寻甸县“六强化”全面助力普法强基》被云南法制报、昆明日报刊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展“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宣讲,300余场次;开展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会等宣传宣讲活动1000余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宣传图文800余条,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并推送报道相关释法案例、工作信息等150余条、短视频36个,全网播放量突破100万次;开展“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回族“开斋节”、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宣讲活动160余场次;印制23万份普法口袋书,实现辖区所有居民户发放率100%,实现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全覆盖。
3.坚持防治结合,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树牢底线思维,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紧围绕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将情报预警、风险防控,专案侦察、网络管控有机结合,坚决守住政治安全领域国家安全防线。坚持源头治理,全力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重大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以多元化方式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深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风险等级管控机制。
4.全力攻坚冲刺,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试点迎检工作。
成立了迎检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17个 分指挥部牵头单位主要领导、32家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16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为成员,抽调工作人员5人组长迎检工作专班,全面加强迎检准备的组织领导。按照市总下发《关于做好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审核验收实地查验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针对县级25个、乡镇(街道)级14个、村(社区)级16个实地查验点位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部安排部署,明确了55个实地点位台账资料准备,点位打造,领导干部、基层组织及群众座谈、访谈工作具体要求和标准。完成市级检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和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迎检准备各项工作,为全市顺利通过验收贡献了寻甸力量。以做好迎检工作为抓手,全力防范“五类风险”,全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防止事态扩大,全县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经为期三年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昆明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5.坚持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寻甸。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坚持高位统筹,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持续推进综合治理及建章立制,进一步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巩固七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成效,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整治,行业整治效果明显。夯实基层平安基础。持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将普法强基与平安创建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以基层“小平安”汇聚全县“大平安”,2023年,全县创成市级平安乡镇(街道)12个,平安村(社区)135个,平安小区16个,平安单位71个,以平安创建促进普法强基深入开展。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优化“五级网格+综治微网格”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综治网格作用,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175个村(社区)的三级综治网格的基础上,根据全县1612个村(居)民小组,划分出1711个四级网格,配备网格员1711人,划出五级网格4609个,配备五级网格员4609人。根据《中共昆明县委办公室、昆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提升全县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委政法委草拟了《关于完善提升全县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县级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做实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七个闭环”管理,全县辖内总户数160446户,共排查矛盾纠纷59387户,排查出风险隐患件数734件,填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线索报告单》734份,化解649件,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命案。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成果,提升“四中心”融合工作质效,寻甸县综治中心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承担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贯彻落实社会治理及平安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理及平安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等7项工作任务。抓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制定下发《寻甸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实体化运行工作方案》及《寻甸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继续发挥实体化专班作用明确各责任单位,持续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加强精准宣传,持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层级责任,着力提升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6.践行司法为民,护航全县高质量发展。
提升执法司法服务水平。全县政法系统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细化为21项指标进行分工部署,细化和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水平,加快形成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执法司法运行质效。有序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审判和办案监督。县检察院依法履职尽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及审判机关的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中。推进派出所标准化业务流建设。紧扣党建队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政治安全、接处警规范、侦查办案等主要警种业务类型,制定54个具有可操作性、指导性的业务工作标准化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一图展示、简洁明了,规范执行、易于监督,使派出所工作实现基层提振、基础提质、基本能力提升。
7.筑牢政治忠诚,锻造新时代过硬政法铁军。
深入开展队伍调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全县政法单位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调研工作。强化从严管党治警。深入贯彻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常态化推进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经常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等网络新媒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有效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廉政意识。组织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反面教材警示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支持政法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有效激发政法干警干事创业活力。
附件3
中共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A部门决策(32分) | A1部门目标(12分)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市、县政府相关规划,得0.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县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2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 2 | 2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3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2.5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2部门职能(10分)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 1 | 1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 4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 4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 1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A3资源配置(10分)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 2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 4 | 4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2 |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 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2 |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 ①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 ||
B部门管理(18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 1 | 1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 4 | 0.8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的满分,每低于1%扣0.2分,扣完为止。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部门管理(18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0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
B2财务管理(5分)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3 | 3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 |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 1 | 1 |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 ①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 ||
B4资产管理(2分)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的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的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B5业务管理(2分)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1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 1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C部门绩效(38分) | C1部门产出(38分) | C11重点项目完成情况(38分) | 38 | 38 | 全县社会的维稳、综合治理工作的完成情况
| 办结率达100%38分,每差2%扣1分,扣完为止。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重点项目指标及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
D效果(12分) | D1履职效益 | D101经济效益(3分) | 3 | 3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单位无欠账,单位欠账每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 单位决算数据 |
D102社会效益(3分) | 3 | 3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行风评议在80%以上名次5分,行风评议在60%以上名次3分行风评议在60%以下名次0分。本单位行风评议名次数/全县参加行风评议单位总数*100%。 | 行风评议结果 | ||
D103生态效益(3分) | 3 | 3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单位绿化覆盖率40%以上;排污达标,无污水外流,无卫生死角5分。差5%、排污不达标,有污水外流,有卫生死角1项扣1分,扣完为止。单位绿化覆盖率=单位绿化面积/单位占地总面积x100% | 单位办公环境 | ||
D10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分) | 3 | 3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以10个调查对象为限,满意度≥90%5分,90%〉满意度〉70%2分,70%〉满意度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调查结果 | ||
合计 | 100分 | 100 | 95.3 |
附件4
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受益人群)
发放问卷:20份收回问卷:20份有效问卷:20份
标题序号 | 问题内容 | 选项内容 | 标准分值 | 县委党史研究室问卷数 |
1 | 您认为该部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情况方面做的如何? | A.经常到基层调研 | 15 | 19 |
B.偶尔到基层调研 | 10 | 1 | ||
C.从不到基层调研 | 0 | 0 | ||
C.无渠道反映 | 0 | 0 | ||
2 | 您向该部门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反馈? | A.及时得到反馈 | 15 | 19 |
B.反馈但不及时 | 10 | 1 | ||
C.未反馈 | 0 | 0 | ||
3 | 您认为该部门在廉洁从政方面做的如何? | A.较好 | 15 | 20 |
B.一般 | 10 | 0 | ||
C.差 | 0 | 0 | ||
4 | 您对该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 A.非常满意 | 15 | 20 |
B.基本满意 | 10 | 0 | ||
C.不满意 | 0 | 0 | ||
5 | 您对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如党务、政务、办事程序、财务等方面)的评价如何? | A.非常满意 | 20 | 20 |
B.基本满意 | 10 | 0 | ||
C.不满意 | 0 | 0 | ||
6 | 您对该部门工作现状的总体评价? | A.非常满意 | 20 | 20 |
C.基本满意 | 10 | 0 | ||
D.不满意 | 0 | 0 | ||
问卷总分 | 100 | 1990 | ||
有效问卷份数 | 20 | |||
问卷综合得分 | 99.5 | |||
附件5
工作底稿
评价机构: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良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3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3分 | |
附件6
2023年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元
项目 | 资金来源 | 支出数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合计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小计 | 财政拨款结转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6708779.05 | 6576679.05 | 132100 | 6576679.05 | 372812.54 | 22941.85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01566.6 | 101566.6 | 101566.6 | 101566.6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4933775.46 | 4855275.46 | 78500 | 5040224.15 | 4855275.46 | 184948.69 | 242927.19 | |||
2013105 | 专项业务 | 52100 | 52100 | 57156.5 | 57156.5 | 105443.5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1500 | |||||||
20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20136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33104 | 33104 | 33104 | 33104 |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60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59448.64 | 359448.64 | 359448.64 | 359448.6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85210.92 | 285210.92 | 285210.92 | 285210.92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643 | 1643 | 1643 | 1643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46565 | 246565 | 246565 | 24656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8197.28 | 118197.28 | 104955.74 | 104955.74 | 13241.54 | 13241.5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2093.8 | 52093.8 | 52093.8 | 52093.8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1033.78 | 121033.78 | 111333.47 | 111333.47 | 9700.31 | 9700.31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3570.57 | 13570.57 | 13570.57 | 13570.57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23030 | 23030 | 23030 | 2303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5940 | 285940 | 285940 | 285940 | ||||||
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20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