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901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根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街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7)配合省市纪委监委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县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9)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深入灵魂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淬炼,进一步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不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寻甸行动,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强部署明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彰显。县纪委常委会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及时部署谋划,聚焦重点难点,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动员部署会、领导小组会等22次。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2轮300余人次谈心谈话,成立以班子成员任组长的4个督导检查组,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督导,将责任和压力传导至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确保各项工作全盘同步推进。
(2)深学习细领悟,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进一步筑牢。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为重点,用心用情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08次,其中领导班子20次、基层党组织88次。引领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各支部、部门结合岗位实际,在学习《论党的自我革命》等重点内容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各支部书记结合岗位职责讲授专题党课22次,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见实效,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接受到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
(3)祛病灶剜腐肉,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以倒查十年的决心自剜腐肉,全面起底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1件31人1单位,持续深入开展复核“回头看”,确保问题线索的处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决防治“灯下黑”,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立案审查1人,予以诫勉2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6人,彰显整顿决心和力度。对照“六个是否”、聚焦“十三小”“五过”等机关政治亚文化,压茬推进三轮自查自纠,以最深厚爱、最大诚意教育挽救干部,10名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关口前移消除风险隐患,通过清理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账号、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征询违法犯罪记录等方式,着力发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言论和廉洁用权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
(4)锻铁军促“三化”,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分析干部队伍存在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制定完善《寻甸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12个制度办法,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三转”纠治工作,约谈3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实现全县1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根据工作实际将原有的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整为11个,全覆盖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班子成员,推动派驻工作高效运行。利用办公地点搬迁、办公楼改造契机,在委机关新建标准化“走读式”谈话场所,深入推进机关工作流程标准化建设。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3次,参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辨析式”考试24次,14次成绩在全省排名靠前,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
(5)强激励严约束,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完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激发干部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建立优秀干部识别机制,全年提拔8人,交流任职7人,职级晋升13人,考核调入5人。制定“一帮一、师带徒”源头培养计划,将2019年以来新招录的24名公务员全部纳入源头培养库。加强机关党建、工会团建,引导干部职工陶冶情操、提振士气、振奋精神。构建常态化、沉浸式的警示教育矩阵,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自编自导自演情景剧《家贼的覆灭》,以“剧中人”警醒“观剧人”,让警示教育“入情、入境、入戏”,警示教育的感染力、震慑力持续增强。
(6)以“国之大者”为引领,不断强化政治监督。聚焦重点彰显政治担当。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际,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8件,通报曝光9批22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相关工作指标进入全省“红榜”。综合运用“派单式”“体验式”“沉浸式”监督等方式,督导民主生活会79次,列席“三重一大”会议400余次,发现问题45个。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持续发力压实整改责任。印发《寻甸县巡视巡察整改验收评价及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每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一轮一审”。开展“派单式”监督,定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对未完成问题整改的19家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牵头巡察、组织等部门组建12个整改督查组,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寻甸反馈问题涉及的27个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县委12个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评估,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清退违规资金132.68万元,新建、修订完善制度165项。创新方式紧盯“关键少数”。创新开展“即刻提时常醒”工作机制,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全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监督卡》1528份。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联动,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细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清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监督,发现“一把手”问题81个,发出《工作提醒函》2份,1名乡镇“一把手”主动投案。
(7)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协助县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76个责任单位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县委常委会听取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党组织“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严把廉政审查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327人次,提出“影响期内不得提拔或重用”等4人,切实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目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注重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5人次,占41.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88人次,占34.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6人次,占10.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4人次,占13.4%。激励实干担当,为5个单位和22名干部开展澄清正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大数据平台赋能精准监督。探索建设“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和“乡村振兴建设工程问题线索监督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数据400余条,利用数据分析、便捷查询和智能预警等功能,打破数据壁垒,有效提升动态监督能力。组织参与全省首届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上报参赛数字监督模型4个,入围3个。
(8)以“小”见严纠“四风”,不断充盈新风正气。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节假日纪律作风“单元制”监督检查,严查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节日风气之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通报典型案例5批5起6人。深入整治“小金库”顽瘴痼疾。以推动解决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私设‘小金库’问题仍然存在”为抓手,结合全县“四风”问题现状,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监督力量的贯通协调,打出自查自纠、行业联动监督、重点抽查整治“组合拳”,提升工作合力。重点整治党政机关坐收坐支、账外核算、在下属企事业单位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发现并处置相关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聚焦小事小节强化监督。每季度聚焦1至2个主题精准发力,紧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吃喝、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主题强化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工作作风问题及“吃住行”各环节进行“全流程”排查,发现问题30个,处置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
(9)“小切口”撬动大民生,不断惩治“蝇贪蚁腐”。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重点纠治学校执行学生食堂公益性政策“监守自盗”,教师动员、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处置问题线索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推动建章立制20项。督促教育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受教育6000余人次。监督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医药领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基建等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指导协调,组织卫健、市场监管、医保等集中整治成员单位召开会议3次,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整治。督促集中整治成员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个,推动建章立制2项,处置问题线索6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持续督促烂尾楼清理整治。充分运用“室组”联动监督优势,与住建部门共同研判推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以“一楼一策”“一项目一台账”分类推进清理整治。梳理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点35个,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场,制定整改措施43条,建章立制8项,涉及民生项目的交楼率和办证率均为100%,惠及904户4000余人。
(10)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不断深化系统施治。零容忍反腐惩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抓住问题本质。严肃查处马君勇、李嵩等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453件,处置问题线索388件,立案168件,处分143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0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深化标本兼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最大限度挖掘案件“附加值”,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下发“三书”19份,督促各相关单位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与所办企业未脱钩”“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与受灾群众实际困难存在差距”等相关问题29个,督促建立健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慈善组织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27项。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协助县委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3次,推动县农业农村局等案发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给政策、给时间、给出路”,100余人主动说明问题,清退礼品礼金价值50余万元。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擅权妄为终自毁》,制作《在“心”不在“礼”》等短视频13个,创作《如此“留名”,不可!》等漫画4幅。持续发出清廉云南建设的“寻甸声音”,新闻宣传稿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央级媒体采用5篇,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等省级媒体采用132篇,市级媒体采用163篇。
(11)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断彰显震慑效应。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修订《十三届寻甸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委巡察工作。板块联动开展三轮巡察,组建18个县委巡察组,对12个乡镇(街道)及所辖12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对1个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察,常规巡察覆盖率65.3%,村(社区)巡察覆盖率72.6%,发现面上问题3784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539条,发现问题线索64件9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反馈“一把手”问题50个。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省委巡视组对寻甸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巡察工作质量提升。组织签订《巡察整改责任书》,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严肃巡察整改工作纪律,给予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的2名村党总支书记谈话提醒,通报2个典型案例。巡察“亮剑点人”震慑效应凸显。召开巡察“亮剑点人”大会、全县巡察工作会议,在会上对十三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发现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的问题进行通报,巡察震慑力直达村(社区),有效发挥了巡察问诊把脉、利剑震慑和压力传导作用。第八轮巡察期间,1名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彰显高压反腐态势所带来的强大震慑,体现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相关政策的强大感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委巡察办(下设5个巡察组和1个巡察信息中心(事业))以及派驻11个纪检监察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纪律检查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组
3.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1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29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4.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53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2.81万元,增长20.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2.29万元,增长20.1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53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为办公楼改造及建设信息化工程经费、留置经费、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35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34万元,占总支出的75.76%;项目支出812.12万元,占总支出的24.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5.48万元,增长21.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万元,下降0.37%;项目支出增加604.78万元,增长291.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改造及建设信息化工程经费、留置经费、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8.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7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2.1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运行项目支出305.00万元,将已缴国库违纪款退还至寻甸县人民法院;大案要案查处项目支出160.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为查办留置案件件,采取留置措施处置审查对象10人;巡视工作项目支出79.97元,工作开展情况为开展3轮巡察,对12个乡镇(街道)及所辖12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对1个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面上问题3784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539条,发现问题线索64件9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办公楼改造及建设信息化项目支出267.15万元,用于办公楼改造、谈话室建设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1.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增加579.49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8%。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2308.74万元,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劳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160万元,具体用于留置工作办案经费。2011106-巡视工作79.97万元,具体用于2023年巡察工作经费。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67.15元,具体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办案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9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49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5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0.9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4.3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38.5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万元,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15.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4%,完成年初预算的6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6%,完成年初预算的8.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一是干部职工因公务出差时多选择自行乘车,减少公车出行,二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43万元,下降3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3万元,下降3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万元,下降78.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一是干部职工因公务出差时多选择自行乘车,减少公车出行,二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巡察、监督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相关部门纪检办案、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我单位单独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网址为:http://www.kmxd.gov.cn/c/2024-08-23/6892386.shtml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19万元,比上年增加66.23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采取留置措施处置审查对象10人,较2022年增加4人(2022年采取留置措施处置审查对象6人),留置办案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办案经费、巡察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778.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8.51万元,固定资产220.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0.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7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7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监督索引号530129010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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