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 第2号提案的答复
张海波等各位委员:
你们在县第十届政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峨云路段人行休闲步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美丽县城建设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道路照明建设,全面加强城市路灯设施管理维护,不断提高路灯管理水平,多措并举,全力做好路灯照明、夜景亮化运行保障,保证照明设施稳定运行与市民夜间出行安全。
公园满足了居民的休闲需求,居民游览的同时还可以欣赏美景,使人感到心情愉悦同时放松城市生活快节奏带来的压力,改善人们的心理健康。同时,公园对打造县城周末经济,促进县城周边游发展,拉动周边商户及零散经营户增收,带动周边群众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县三月三森林公园周边部分路段存在路面窄、无人行道、人车混行、无路灯等情况,给过往市民造成一定不便,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峨云路段未安装路灯情况,积极争取资金,推进路灯建设,分别三次到现场勘查。决定在峨云路段投资12.58万元,建设37盏太阳能路灯,以彻底解决此路段有路无灯问题方便市民出行。路灯使用Q235钢材整体焊接成型,表面抛光打磨防腐处理并静电喷涂。路灯高7米,灯杆为上下口径60+144mm,采用100wLED光源,单晶硅100w太阳能板,60A电池,防护等级达到IP65。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将继续保持高质量巡查,保证路灯照明设施的完好和运行正常。
近年来,我局结合城市更新项目,着力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情况,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已完成凤龙路县一中至雨布村段、屏月北路建行门口至莲花小区段、凤苑街森林公安门口段、屏江北路幼儿园门口段、青江路等路段路灯改造。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学习先进经验,加强调研巡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为城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