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仁德代表团: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你们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周边规划一个建筑垃圾处置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组成由副局长李耀国牵头的工作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办),按照我县建设建筑垃圾处置的方案,计划纳入县级建设成本或争取上级资金进行建设,已做相关工作如下:
1.目前我县无建筑垃圾处置点及设施,我单位已联系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向上级进行申报和资金支持;
2.代表团的意见已纳入县城规划项目中,目前已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前期工作推进;
3.现对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我们已进行资金争取、并把该建议内容列入申报中;
4.进行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目前已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申报;
5.县政府、仁德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针对建筑垃圾已经协调对接,并安排临时处置点在中桥社区进行处置。
人居环境提升治理将是我县今后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建筑垃圾处置也是急需解决的民生工程,不仅需要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还需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好寻甸城乡建设事业,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贡献力量、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仁德代表团对人居环境提升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