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5201000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依法开展辖区范围内水、气、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餐饮单位噪声(油烟)、工业噪声、建设项目、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证后)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尾矿库、在线监测、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检查等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河道(排污口)巡查检查;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4.负责管辖区域事中事后日常监管工作、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信息上报工作。负责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法开展辖区内行业企业现场抽查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管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管辖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生态损害案件线索排查、现场核查;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后督查工作。
5.负责本区域管理权限内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核实、初步认定、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6.负责执法装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组织协调、执法业务监督指导、执法业务培训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档案管理。
7.负责管辖、联系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扫黑除恶、防汛抗旱、地震、应急、消防、食品安全生产、“双打”、“绿色护考”、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信息上报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完成第二轮的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件、2021年省厅联合执法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今年我队共计收到云南省环保督察反馈件2起,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2件已处理到位,对于占道经营及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已进行整改,将持续督促两家烧烤店不得占道经营,须规范经营,对于食客的不文明就餐行为进行劝阻,引导文明用餐,并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2021年省厅联合执法反馈生态环境问题216家943个,已完成整改215家940个问题,问题整改完成率99.68%,剩下1家企业(倘甸污水处理厂)3个问题因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事项正在推进中。
2.强化污染防治执法。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共出动312车次774人次检查企业337家次,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计下达了9份《寻甸县环境监察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81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立案调查88件,发现问题的处置率为100.00%。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对化工、污水处理、使用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等重点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噪声扰民等民生问题,持续开展餐饮油烟负面清单更新工作,制定《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餐饮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启动了专项检查,2023年开展油烟专项整治行动3次,检查餐饮服务企业94家次,督促21家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引导12家居民楼下餐饮企业采取改变经营方式、搬迁措施。开展绿色护考4次,对考点周边进行巡查,现场处理噪音问题4个。噪声投诉31件,均已办理完毕并回复投诉人。发现问题的处置率达100.00%。以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排查危废固废企业52家,对非法处置废弃菜叶企业(个人)立案查处9件。积极完成长江经济带尾矿库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入河排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执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问题上报,守好水源地安全底线。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重点严查渗滤液处置不规范、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按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深入开展“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县6家涉磷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督促6企业对厂区雨水和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绘制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流向图。
3.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群众举报投诉强烈、环保信用评级差等企业的抽查频次,并按要求进行抽查信息公开。
4.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制度。我单位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正面清单,并对清单内的企业减免日常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开展非现场检查6家次,开展电话、网络帮扶3余家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5.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积极推进园区和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专题评估,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今年共出执法人员80余人次,重点对40家企业进行了排查,通过抽查核查发现24家93个问题,同时进一步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本年度共对60家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备案,指导并参与3家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同时大力开展“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值守,健全机制、优化流程、推动值守工作规范化。
6.持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窗口作用,提高办理质量,对举报案件要逐件跟踪落实, 按时回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2023年,我单位共接到信访投诉件180件,处理完成的信访件满意度达100.00%。
7.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密切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合作,促进业务交流。2023年,我单位与公安机关多次联合查办环境案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办理检察机关建议书1件;与法院机关常态化开展强制执行工作,今年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起。
8.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按照环境监测处《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污染源执法监测-关于执法监测频次的要求,由各地根据管理需要确定。2023年,通过污染源档案APP下达重点管理执法监测任务13家次,实际开展执法监测20家次。
9.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各项执法工作,我队根据昆生环通〔2023〕23号《关于印发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执法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昆明市第四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绿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并在昆明市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中荣获团体三等奖、个人三等奖2人、“执法能手”称号2人,按质按时报送“执法大练兵”活动台账。其中交叉执法活动让一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快速提升自身执法能力。案卷交叉评审活动让执法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学习他人之长,发现自身短板与不足,不断完善自身执法规范性。
10.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检查。我县共有12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2家企业中除云南建工云岭水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有效传输率不计入有效传输率统计外;其余11家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均与国家、省、市平台进行了联网,2023年,11家企业在线数据有效传输率均达到98.00%以上。
11.确保行政执法检查记录按时录入系统。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本月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云南省移动执法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12.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其他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扫黑除恶、防汛抗旱、地震、应急、消防、食品安全生产、“双打”、“绿色护考”、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办理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无项目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国有资产无余额,故《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无数据。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三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无数据。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无项目预算收入,也无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9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1万元,增长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1万元,增长3.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23年人员晋级晋档致使人员工资增加,另一方面是2023年退休及调出人员的办理职业年金记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9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1万元,增长3.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1万元,增长3.56%;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23年人员晋级晋档致使人员工资增加,另一方面是2023年退休及调出人员的办理职业年金记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01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2023年晋级晋档致使人员工资增加及退休、调出产生的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8%。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7万元,比上年减少2.24万元,下降7.5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能型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4万元,差旅费2.4万元,工会经费0.96万,福利费3.90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0.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培训费0.04万元,邮电费1.2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16705201111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092409344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