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2024年9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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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信地址:寻甸县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对《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奶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昆生环寻复〔2024〕19号 | 2024/9/24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对《云南科利欣环保设备制造新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寻复〔2024〕20号 | 2024/9/24 |
附件: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对《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奶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对《云南科利欣环保设备制造新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对《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奶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对《云南科利欣环保设备制造新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