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相关工作代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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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根据县委《关于明确部分县委领导代管县政府相关工作的批复》(寻复〔2024〕21号)要求,现将县政府相关工作代管事项通知如下: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 剑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以及林长制、森林草原防灭火、黑臭水体治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马加斌
增加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能源、物价、投融资、统计工作。
增加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增加分管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人防办、县政府国动办、县数据局)、县统计局。
增加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除上述工作及部门外,其他分工保持不变,请按此通知联系工作。
李剑同志代管工作与其他领导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李 剑——马加斌——朱石祥——陈庆云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