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林草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
发布时间:2024-12-3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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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林草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 | ||||||||||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县林业和草原局(3类3项) | 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抽查 | 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经批准的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普遍适用 | |
2 | 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的检查 | 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林业和草原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事项并已取得相关许可的昆明市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普遍适用 | ||
3 | 对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检查 | 对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林业和草原部门申请办理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昆明市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七条; | 普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