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并以按键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决定报告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东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代表作任职发言,并集体向宪法宣誓。
李东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在各位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始终坚持高效监督、代表主体、守正创新,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代表依法履职及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是 “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能力本领,更好地履行职责;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代表提升履职能力,并及时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群众问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做好表率,勤政廉政,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规矩意识、敬畏意识;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常委会有关委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