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牛栏江(七星段)、前进河(城区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县级竣工验收
根据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寻甸县牛栏江(七星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前进河(城区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于2025年2月11日完成县级竣工验收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寻甸县牛栏江(七星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寻甸县前进河(城区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是2023年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持项目,总批复投资299.13万元,于2023年11月20日正式开工,合同工期90天,2024年2月19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项目围绕水生态修复、文化景观提升等目标,实施了河道整治、绿化美化、文化设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内容已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施工完成,施工质量合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0 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2025年2月1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召开了寻甸县牛栏江(七星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寻甸县前进河(城区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二、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2月11日,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县级竣工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县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仁德街道及七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采取“现场核查+会议评审”模式:
一是实地查验工程实效。验收工作组先后赴七星段、城区段项目现场,重点检查河道整治质量、景观设施运行情况及生态修复效果,确认工程实体符合设计要求。
二是严格审核验收资料。工作组全面查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过程文件,核验质量评定、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资料,确保程序规范、档案完整。
三是集中讨论形成结论。验收会议上,各参建单位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工作组结合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结果,对项目完成度、质量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一致认为寻甸县牛栏江(七星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寻甸县前进河(城区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已按批复的设计内容建设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竣工决算已经过审计,投资控制合理,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验收工作组同意寻甸县牛栏江(七星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寻甸县前进河(城区段)水文化、水景观综合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三、验收成果与意义
该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了牛栏江、前进河沿线水生态环境,打造了集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文化展示于一体的滨水景观带,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优质亲水空间,对提升县域水文化内涵、促进人水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项目已转入一年保修阶段,保修期结束项目将移交至仁德街道和七星镇政府进行后续项目管护。县水务局将持续跟踪项目成效,确保建设成果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