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楼修缮及机动车辆查验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25日,对寻甸县公安局实施的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楼修缮及机动车辆查验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经寻甸县发改局批准,寻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施了业务楼修缮及机动车辆查验区建设项目。
项目工程设计由昆明兰德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单位由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监理由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寻甸分公司负责。项目2016年9月25日开工,于2017年10月26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寻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基本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66.10万元的问题
(二)多计待摊投资1.19万元的问题
(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责成寻甸县公安局按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与相关单位结算;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的问题的问题。责成寻甸县公安局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寻甸县公安局在今后的项目中应按规定及时、完整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寻甸县公安局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将按照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与相关单位据实结算;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县公安局在今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据实、及时、完整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