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金源乡沙湾大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三期项目投资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寻甸县金源乡沙湾大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三期项目投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寻甸县金源乡沙湾大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三期项目是云南省2019年度省级立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属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大型项目。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本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寻甸县金源乡政府驻地南东约1千米处,项目分两个标段,勘察设计由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监理由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2022年11月7日开工,2023年5月28日完工,2023年9月5日通过项目预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沙湾大沟泥石流隐患问题,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3.52万元的问题
(二)多计待摊投资8.30万元的问题
(三)结算价超中标价10%的问题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及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按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与相关单位结算;对结算价超中标价10%的问题,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尽快组织相关资料履行报批程序,待取得批复后再行支付超中标价10%部分的工程价款。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在今后项目中加强合同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在今后项目中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招采结果签订合同;二是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结算价超中标价10%的工程款的报批工作;三是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项目建设资料管理,对竣工资料及时进行归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及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据实结算;对结算价超中标价10%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将尽快组织相关资料履行报批程序,待取得批复后再行支付超中标价10%部分的工程价款;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将在今后项目中加强合同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