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金源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乡直单位、各垂管单位:
《2025年度金源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5年度金源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金源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度金源乡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依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遵循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推进依法行政,适量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符合法定职责权限范围,要求;
(四)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各类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及上级授权制定、调整的重大计划、规划;
2.需乡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或调整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或调整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集镇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自然保护地等,以及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的规定,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