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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504-98307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03 16:25
名 称: 关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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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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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推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底线思维,树牢极限思维,筑牢“防范胜于救灾”意识,落细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国发〔2011〕20号);

3、《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4、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谁引发,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

2、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协作配合和属地为主的原则;

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4、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防御地质灾害能力。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提前避让、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标与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2024年度安全度汛。全面提升防御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主要内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类型及防治分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大章节组成

1、地质灾害类型及防治分区

包括对本县地质灾害防治进行分区,确定2025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并与2024年点数相比较。并阐述了我县目前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各乡镇(街道)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类型。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对我县致灾因素活跃程度进行预测,包括降水量趋势预测及工程致灾趋势预测。并依据县气象局降水量预测及工程致灾趋势预测,确定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月,同时对我县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进行划分。

3、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一是依法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全面防、全力救”的重要职责;二是建立健全防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监测)、汛期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两卡一书”发放、应急调查处置等制度;三是确立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责任人惩罚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追究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四是夯实调查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明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范围,落实重点区域隐患巡查排查工作,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重大单体等重点地区结合气象预报预警进行动态巡查排查;五是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强化“网格巡查员+监测设备+气象风险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控模式,建立巩固“五位一体”网格化巡查排查制度和“一点多员”包保责任制度的管理长效机制;六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工作。围绕寻甸县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需求,推动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转变,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七是推动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到“切坡必先治、治后再建房”,避免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产生新的切坡建房隐患风险;八是加强矿山、渣土堆放的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矿山企业、尾矿库企业、渣土堆放项目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合理规划,防止地质灾害发生;九是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灾害意识教育,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知灾、识灾、避灾能力。并对应急措施做出要求。

七、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八、执行标准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规定,并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实际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根据气象预测,预计寻甸县2025年平均降水量在770~870毫米之间,较常年同期偏少;1~4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降水季节内变化较大,其中1~3月正常,4月偏少;5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雨季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始,接近常年;主汛期(6~8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略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依然明显;9~10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正常至偏少,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11~12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进入雨季后,强降水天气过程明显增多,极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月至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虽然时段上具有不确定性,但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仍较其他季节高。

十、关键词诠释

地质灾害: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

滑坡:是指山坡在河流冲刷、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作用下,或者在切坡、山坡加载等各类人为工程活动影响下,土层或岩层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陡坡上的岩土体在突然脱离山体发生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是指在降水、库塘溃坝或冰雪突然大量融化等因素作用下,在沟谷中产生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树木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体或者土体受自然作用或者人为活动影响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灾害的现象或者过程。引起地面塌陷的动力因素主要有地震、降雨以及地下开挖采空,大量抽水等。地面塌陷又分为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及黄土湿陷。

地裂缝: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形成具有一定长度、宽度和深度裂缝地表破坏的地质现象。

地面沉降:是指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十一、惠民利民举措

(一)通过本方案编制,建立和健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反应能力。

(二)进一步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