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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504-98147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16 09:25
名 称: 寻甸县自然资源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文号: 关键字:

寻甸县自然资源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4-16 09:25
字号:[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120018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415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3YN202405120018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鲁嘎村谷堆山采石场手续不齐,私挖乱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严重

办结目标

加大对该采石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矿区的环境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措施

督促该采石场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避免露天堆存的砂石料以及砂石料装载、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其中,1个部分属实,3个不属实。

针对“现场堆存的砂石料大部分露天堆存,易产生扬尘;砂石料装载、出场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问题2024年5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对该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采石场砂石料露天堆存,未采取入棚、覆盖、围挡等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针对该问题当日向其下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改字[2024]11-14号),责令其限期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4年7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向其下达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生环罚〔2024〕11-05号),对其处以罚款1.3万元。2024年5月15日,该采石场已按要求完成对露天堆放的土夹石、粗砂、细砂等物料的覆盖,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巡查,对物料堆放区洒水降尘,同时,该采石场用洒水车对矿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11月6日,寻甸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倘甸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县级自查自验,并依程序向申请市级验收;2025年4月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该问题开展了市级验收,市级验收意见为:已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台账资料齐备,复核验收要求。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文苑路19号。联系人员及电话:白云权, 0871-6266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