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办公信息
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政府安排的防震减灾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地震灾区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实施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综合管理,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组织编制地震小区划,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和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织开展水库地震和各类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五)制定、完善和实施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城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专用设备和救灾物资的储备系统,建立和完善救灾物资调集、更替、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征用体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及时做出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地震、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的交流。指导和管理本县地震宏观联络员工作。
二、机构设置
寻甸县防震减灾局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是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1294317xxxx。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0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副科级);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3名。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局党组和局务会决定事项;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完善工作;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及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党务政务信息的收集、上报;负责公文交换系统管理维护、会务组织安排、后勤接待管理等工作;做好监测和24小时值班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测预报科。负责建设、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合网(站)及信息系统;编制、实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组织震情监视跟踪和震情会商,提出震情趋势预测意见;负责地震预警和地震震情速报及全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负责全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和宏微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上报;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地震宏观联络员管理、指导、培训工作。
(三)震害防御科。承担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综合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完善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牵头组织县(乡)两级地震应急演练;做好全县防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推进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全县地震应急教援志愿者的管理、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屏江南路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871—62662943
四、单位负责人
谢芳:女,汉族,1981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