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办公信息
一、寻甸县民族宗教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2.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对贯彻执行上级机关有关民族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维护全县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任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5.负责组织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研究及保护工作。
7.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卫生、体育等工作。
8.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
9.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寻甸县民族宗教局机构设置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设以下3个内设机构:
(一)民族宗教综合科
(二)经济发展科
(三)宗教业务科
三、负责人信息
马加权:男,回族,1972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寻甸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四、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南钟街3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871—6266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