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办公信息
一、先锋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等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统计工作。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先锋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设置
根据先锋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能职责。先锋镇机关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党委、政府日常运转,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管理,开展政策调研与综合协调,做好对外联络、政务信息公开及党政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起草、审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高效组织重要会议,跟进建议提案办理,确保政务落实;积极对接巡察、审计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检查整改;同时负责机关内勤事务,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做好后勤保障、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务筹备等工作,全方位保障党政机关有序、高效运行。
(2)基层党建办公室。统筹推进党建、人事、纪检等多项工作,负责制定落实党建计划,开展党内教育,指导党支部建设,做好党员发展与管理;承担人事招聘、考核、干部选拔及人才培养;开展纪检监督、廉政教育与违纪查处;宣传党的政策,管理宣传阵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落实统战民宗政策,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筹备人大会议,组织代表履职;抓好民兵建设与征兵工作;联系政协委员,促进协商民主;制定社工发展规划,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全方位工作强化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推进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经济发展改革规划制定与实施,推动产业商贸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强化能源建设、人防、科工贸等领域工作协调;扎实做好普查、调查统计分析,开展农业负担监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工作,为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全面负责财政工作,组织税收收入,科学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经济有序运行。
(4)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落实民生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与双拥共建,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就业帮扶、优待抚恤等工作,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统筹推进教育管理服务,强化科技服务与科协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公共卫生管理措施,推进计划生育服务;全力做好老龄与残疾人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同时抓好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殡葬管理、优抚安置等工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5)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平安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落实相关规划方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人群管理与治安防控,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开展法治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党政机构职责和《云南省乡镇分类标准》,先锋镇为中类镇,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1名,其中镇领导职数11名: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人大主席1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副镇长3名(副科级)、武装部长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1名(副科级)、宣传委员1名(副科级);机关内设科室负责人5名。
(二)事业机构设置
根据先锋镇工作需要,综合设置3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机构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聚焦政务服务与民生发展,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强化辖区内便民服务站点的指导与考核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与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全面负责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服务,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劳资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推进文体旅游事业发展,加强文联工作指导,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2.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全面统筹乡镇综合管理事务,严格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辖区秩序;扎实推进村镇规划建设,协助开展开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提升镇容镇貌,保障燃气使用安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做好防灾减灾、防震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调度应急救援力量,高效开展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行动;协同推进消防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辖区道路规划、建设与管理,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为乡镇发展营造安全、有序、宜居的环境。
3.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推进“三农”发展与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全链条管理,落实农机监理推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牵头人居环境提升与美丽乡村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及监管,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全面开展畜牧兽医、林业草原工作;系统推进河湖治理、水务水利、水库坝塘管理、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及气象服务;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农业农村项目管理,规范农村经济经营秩序,做好村级财务“三资”管理审计,全方位推动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先锋镇综合设置3个工作机构职责任务,核定事业编制63名。其中: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3名、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12名、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38名;领导职数3名:党群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主任1名。
三、先锋镇人民政府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窑上村委会鲁之本001号(先锋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871-62691001
单位负责人:丁恒策,男,回族,1986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先锋镇人民政府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