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民政局2024年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
部门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项目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
主管部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项目名称:遗体火化补助
自评日期:2025年5月15日
目 录
遗体火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提出“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政策惠及对象扩展到辖区所有居民,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为贯彻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实现寻甸县“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达到殡葬“移风易俗、群众受益、文明节地”改革目的。
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的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县民政局对全县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死亡人口火化的进行补助,补助标准1800元/具。县民政局按照县政府的决策,将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100%划为火化区,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均100%进行火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推行火化的同时,还积极协调家属不用棺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经营性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在经济激励,推动殡葬改革的同时,严厉打击违反殡葬改革要求的各种违规行为,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预算批复的通知》(寻财预[2024]1号),财政预算安排遗体火化项目专项经费630.00万元。2024年全县16个乡镇(街道) 100%划定为火化区,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均100%进行火化。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2024年死亡人口总数3001人,按每具1800元补助,共发放火化补助540.18万元,预算资金结余89.82万元,结余资金全部被县财政局收回。
(1)按规定补助
2024年寻甸县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2024年全年共补助死亡人口火化补助3001具,补助对象死亡人口火化率达100%。按每具1800元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540.18万元。
(2)划定火化区
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划为火化区,火化区死亡人口不得违规安葬,必须100%火化。
(3)骨灰进公墓
积极协调家属不用棺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经营性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
1.总目标
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寻政发〔2018〕85号)相关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基本殡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存放)服务制度;确保省、市下达的殡葬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全面完成。按照县人民政府同市政府签订的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确保我县除国家允许土葬以外的死亡人口,达到死亡人口火化率100%的目标。
2.年度目标
2024年火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2024年全县农村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死亡人口遗体火化补助和无名遗体冰存火化费(全县除公职人员不享受1800火化补助)。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带动项目区相关行业经济的增长,减少了耕地的占用,推进了现代殡葬、绿色殡葬的发展等。
县民政局负责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编制、申报,补助对象的审核,制定资金申领和发放的具体程序,收集相关数据指标,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分析评价。
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审核、批复专项补助资金支出预算,资金筹集、拨付,监督管理专项补助资金支出,组织绩效管理等。县财政、民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惠民殡葬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县民政局针对我县遗体火化补助资金申领、拨付、审核等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总结了目前政策实施积累的经验,分析了全流程可能存在的监管风险和薄弱环节,并针对问题研究了整改、监督措施。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引入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督查等多种举措,确保遗体火化补助资金的安全。
遗体火化补助资金拨付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殡仪服务公司代为办理补助的。由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拨付到相关殡仪服务公司。为减轻代为办理补贴的殡仪服务公司资金垫付压力,县民政局在和代办补贴手续的殡仪服务公司签订协议后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预拨书面申请,县财政局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资金下达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及时拨付到相关殡仪服务公司。以后年度县民政局根据协议约定,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资金预拨或结算申请,县财政局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资金下达县民政局;二是不通过殡仪服务公司代为办理补贴的。补贴申请人回当地按照实施细则将申请补贴的材料初审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核后书面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给补贴办理发放机构。补贴办理发放机构发放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丧家的银行账户。实行直接发放确有困难的地方,可以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放现金。
严格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寻政发〔2018〕85号)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等规定、制度落实。
通过收集殡葬管理所基本情况、殡葬管理所项目预算制定与明细、殡葬管理所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殡葬管理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殡葬管理所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确认当年度遗体火化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遗体火化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遗体火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3〕72号);
4.《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
5.《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18〕9号);
6.《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2018〕30号);
7.《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19〕1号);
8.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提供的基础资料;
9.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1.数据填报和采集。
2.社会调查。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本次评价对象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评价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认真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殡葬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遗体火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遗体火化补助项目得分99.8分,项目支出绩效为“优秀”。
全县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火化补助3001人,死亡人口火化率达100%。在确保火化率的同时,围绕实现殡葬改革的目标,到目前为止,我县火化区100%划定、火化率100%。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
项目决策设立项目立项、项目目标2个二级指标,项目决策总评价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
(1)A1项目立项设立3个三级指标,项目立项总评价分8分,实际得分8分。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设立了部门中长期规划,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并发布实施,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县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项目符合县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年度工作目标,以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具有明确性与合理性,得2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职能设定以“三定”方案为准,职能描述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项目立项经过前期调研准备,得2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得2分。
(2)A2项目目标设立2个三级指标,项目目标总评价分12分,实际得分12分。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已编制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得2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项目支出按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上报了预算编审表,经县财政局对预算编制进行了审核,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不存在违规资金的情况,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得2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年度预算相匹配,得2分。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将遗体火化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得3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设定的绩效指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得3分。
项目管理方面,项目管理设立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3个二级指标,项目管理总评价分20分,评价得分19.8分。
(1)B1投入管理。投入管理设立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率3个三级指标。投入管理总评分4分,评价得分4分。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按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上报了预算编审表,经县财政局对预算编制进行了审核,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遗体火化补助资金的使用是一个动态管理,或是相关手续不齐全,所以影响项目预算的编制,得1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遗体火化补助项目预算调整均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整,且上报了预算追加手续,调整程序规范,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2024本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总额630.00万元,全年共支出540.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85.74%,得1.8分。
(2)B2财务管理。设立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总评价分6分,评价得分6分。
B21设立资金使用情况。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决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民政发〔2016〕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检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得2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资金使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重大资金支出均经集体决策,得1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资金的用途,未发现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A23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财务监控方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人员对单据审核后支付,每年对拨付乡镇(街道办事处)资金进行核账,得2分。
(3)B3项目实施。设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3个三级指标。项目实施总评价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得1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监管措施明确、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建设项目管理,防范控制建设项目风险,得1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项目主管部门所制订的监管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项目相关的合同得到有效执行,得2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台账记录完整,并符合要求,得2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采购方式完全符合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得1分;政府采购向县财政局上报了采购计划,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规范,得1分。
项目绩效方面,项目绩效设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2个二级指标。项目绩效总评价分60分,评价得分60分。
(1)项目产出。设立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限3个三级指标。项目产出总评价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
C11完成数量。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遗体火化补助项目各点位审批数量/提出补贴申请且符合条件数量≥95%,得10分;
C12完成质量。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遗体火化补助项目审核审批流程规范性(抽取50份档案检查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审核流程规范档案/样本规模(50份档案)≥95%,得10分;
C13完成时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遗体火化补助项目资金按时发放(发放时间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按时发放补贴人数/应发放补贴人数≥95%,得10分。
(2)项目效益。设立社区宣传情况、申请领取遗体火化补助人数、补助准确性3个三级指标。部门效益总评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C21社区宣传情况。经过评价分析,随机抽取20个村(居)社区现场勘查村(居)社区宣传栏均张贴宣传画报,得10分;
C22申请领取遗体火化补助人数。申请领取遗体火化补助人数均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得10分;
C23补助准确性。抽取50份档案,对照补贴项目重新计算应发放补贴,与银行发放流水进行核对均一致,得10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得分99.8分,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绩效为“优秀”。
加大殡葬改革力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推行鼓励生态殡葬,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让土地得到立体使用和循环使用,让绿化面积迅速发展;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节省了开支,美化了环境,另一方面降低了土葬带来的木材消耗;对生态环境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因遗体火化补助项目属于动态管理,或是相关手续不齐全,所以影响资金支出。遗体火化补助资金的使用是一个动态管理,待人员死亡之后,凭相关的依据才能领取政府给予的火化补助金,故此该项工作按季度进展是有一定的难度。
1.管理经验: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要融入到各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我单位的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反映部门绩效水平。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统计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
附件1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数据来源 |
A.项目决策(20%) | A1.项目立项(8%)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 1 | 1 | 考察项目与部门中长期目标是否匹配 | 匹配,得满分;不匹配,不得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 |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A121.与县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 | 2 | 2 | 考察项目是否符合县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 | 符合,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 | 县政府相关规划、决策、批复 | ||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 1 | 1 | 考察项目是否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部门职责文件 |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A131.前期调研情况 | 2 | 2 | 考察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前期调研。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调研报告 | ||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2 | 考察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立项申请、批复文件 | |||
A2.项目目标(12%)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 2 | 2 | 考察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 |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 2 | 2 | 考察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年度工作目标、立项申请、批复文件 | |||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 2 | 2 | 考察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与年度预算相匹配。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立项申请、批复文件 | |||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 3 | 3 | 考察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立项申请、批复文件 | ||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 3 | 3 | 考察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年度工作任务 | |||
B.项目管理(20%) | B1.投入管理(4%)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1 | 1 | 考察预算编制是否充分、合理的预计项目支出并完整反应 | 合理得满分;存在一项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 | 预算分析、预算批复 | |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 1 | 1 | 考察存在预算调整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调整程序。 | 规范,得满分;部分规范,扣0.5分;不规范,不得分。 | 预算调整文件 | |||
B13.预算执行率 | 2 | 1.8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支付指令、合同、财务凭证 | |||
B2.财务管理(6%)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2 | 2 |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合规,得满分;存在一项不合规,扣1分,扣完为止。 | 绩效目标申报表、支付指令,合同、财务凭证 |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1 | 考察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 | a.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b.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c.是否存在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符合所有条件,得满分;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财务管理制度 |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 1 | 1 | 考察资金拨付是否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 资金拨付申请、审批手续完整,得满分;存在一例手续不完整,不得分。 | 支付申请单、支付指令 | ||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2 | 考察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 不存在,得满分;存在1例,不得分。 | 财务管理制度、访谈、会计凭证 | |||
B3.项目实施(1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1 |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 | 制订相关制度或采取措施,得满分;制度不完善或者措施不明确,得权重的60%;没有相关制度或措施,不得分。 |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访谈、现场调查 | |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 1 | 1 | 考察项目主管部门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采取的监管措施是否明确,是否存在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 | 监管措施明确、完善,得满分;每存在一项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点,扣权重的30%,扣完为止。 | 管理制度、访谈、现场调查 | |||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1 | 1 |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得满分;部分执行,得权重的60%;未执行,不得分。 |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现场调查 | ||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1 | 1 | 项目主管部门所制订的监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得满分;部分执行,得权重的60%;未执行,不得分。 | 管理制度、现场调查 | |||
B323.合同执行情况 | 2 | 2 | 考察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是否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得满分;部分执行,得权重的60%;未执行,不得分。 | 合同、现场调查 | |||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 | 2 | 2 | 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 | 规范,得满分;部分规范,得权重的60%;不规范,不得分。 | 台账记录 | |||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 1 | 1 | 考察采购方式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 | 符合相关要求,得满分;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 政府采购相关材料 | ||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 1 | 1 | 考察采购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符合相关要求,得满分;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 政府采购相关材料 | |||
C.项目绩效(60%) | C1.项目产出(30%)(说明:该指标主要反映部门(单位)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 C11.完成数量 | C131.考核项目计划数量完成情况 | 10 | 10 | 抽取点位实际完成数量/点位计划完成数量 | 95%≤x<100%,得满分;90%≤x<95%,得5分,x<85%,不得分。 | 计算方法为:各点位审批数量/提出补贴申请且符合条件数量 |
C12.完成质量 | C141.考核项目计划质量完成情况 | 10 | 10 | 达到验收标准的点位数量/评价的点位数量 | 95%≤x<100%,得满分;90%≤x<95%,得5分,x<85%,不得分。 | 审核审批流程规范性(抽取50份档案检查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审核流程规范档案/样本规模(50份档案) | ||
C13.完成数时限 | C151.补助准确性 | 10 | 10 | 抽取点位按时完成数量/点位计划完成数量 | 95%≤x<100%,得满分;90%≤x<95%,得5分,x<85%,不得分。 | 资金按时发放(发放时间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按时发放补贴人数/应发放补贴人数 | ||
C2.项目效益(30%)(说明:该指标主要反映部门(单位)项目的实施效果。)
| C21.社区宣传情况 | C131.社区宣传情况 | 10 | 10 | 评价遗体火化补助项目的宣传力度 | 及时完成,得满分;完成但不及时,得权重的50%;未完成,不得分。 | 工作台账 | |
C2.项目效益(30%)(说明:该指标主要反映部门(单位)项目的实施效果。) | C22.申请领取遗体火化补助人数 | C141.申请领取遗体火化补助人数 | 10 | 10 | 评价遗体火化补助项目实施后社会的初步响应情况 | 全部及时处理,得满分;存在一次未及时处理的,扣权重的10%,扣完为止。 | 火化台账 | |
C23.补助准确性 | C151.补助准确性 | 10 | 10 | 评价遗体火化补助项目补贴的准确性 | 每核实一例未准确计算补贴金额或或发放金额有出入的扣一分,直至扣完 | 抽取50份档案,对照补贴项目重新计算应发放补贴,与银行发放流水进行核对 | ||
合计 | 100 | 99.8 |
附件2
编号:
您好!
为了解寻甸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我们组织了这次调查,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与合作,协助我们完成这份访谈问卷。您的回答无所谓对错,只要反映真实情况即可。调查问卷是匿名的,不会损害您的隐私权。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重大项目名称:遗体火化补助项目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1.性别:A.男B.女
2.年龄:岁(实足年龄)
3.婚姻状况:A.未婚B.已婚C.其他
4.文化程度:A.小学毕业B.初中毕业C.高中毕业D.其他
5.家庭住址:
二.对寻甸县殡葬火化项目工作的满意情况
1.您知道你们地方这一项目工程吗?
A.知道B.不知道
2.你对你们地方这一项目工程建设是否满意?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三.对寻甸县殡葬火化项目效果的满意情况
1.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群众收入较上年会有所增长吗?
A.有较大增长B.有增长C.没有增长
2.你认为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已前会有所改善吗?
A.有较大改善B.有改善C.没有改善
3.你认为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生态环境较已前会有所改善吗?
A.有较大改善B.有改善C.没有改善
4.你认为这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是否可持续发挥效益。
A.是B.否C.不清楚
附件3
(一)调查情况统计表
调查内容 | A | B | C |
1.您知道你们地方这一项目工程吗? | 40 | ||
2.你对你们地方这一项目工程建设工作是否满意? | 40 | ||
3.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群众收入较上年会有所增长吗? | 16 | 4 | 20 |
4.你认为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已前会有所改善吗? | 40 | 0 | 0 |
5.你认为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生态环境较已前会有所改善吗? | 40 | 0 | 0 |
6.你认为这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是否可持续发挥效益。 | 40 | 0 | 0 |
合计 | 200 | 10 | 30 |
(二)满意度计算
对这一项目工程建设工作满意度=满意合计/调查问卷表份数×100%=90%。
附件4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项目起止时间 | 县级预算安排资金 | 实际支出资金 | 县级资金结余 | 备注 | 结余原因 | 备注 | ||||||
中央 | 省 | 市 | 县 | 银行 贷款 | 企业 自筹 | 其他 | ||||||||||
寻甸县民政局 | 寻甸县殡葬管理所 | 遗体火化补助资金 | 延续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630.00 | 540.18 | 89.82 | 2024年预算补助总数3500具,实际火化补助3001具 |
附件5
单 位:万元
主管部门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项目起止时间 | 项目完成情况描述 | 当年目标是否完成 | 备注 |
寻甸县民政局 | 寻甸县殡葬管理所 | 遗体火化补助经费 | 延续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全年共火化3001具,每具遗体补助1800元,共补助540.18万元 | 是 |
遗体火化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 | 吴军 | 联系电话 | 62662594 | |||
地址 | 寻甸县仁德镇文苑路35号 | 邮政编码 | 6552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
支出情况 | 科目代码 | 2081004 | ||||
科目名称 | 火化补助费 | |||||
支出金额 | 540.18 | |||||
结余情况 | 科目代码 | 2081004 | ||||
科目名称 | 火化补助费 | |||||
结余金额 | 89.82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上年结转 | 年初预算 | 调整 (追加或追减) | |||
合计 | 630万元 | |||||
财政资金 | ||||||
中:中央财政 | ||||||
省级财政 | ||||||
市级财政 | ||||||
县区财政 | 630万元 | |||||
其它资金: | ||||||
其中:企业自筹 | ||||||
信贷资金 | ||||||
个人捐赠 |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上年结转 | 年初预算 | 调整 (追加或追减) | |||
合计 | ||||||
财政资金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级财政 | ||||||
市级财政 | ||||||
县区财政 | 630万元 | |||||
其它资金: | ||||||
其中:企业自筹 | ||||||
信贷资金 | ||||||
个人捐赠 |
A11“部门战略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评价底稿 | |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遗体火化补助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遗体火化补助项目自评工作作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较好,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得分100分,获得优秀等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遗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情况良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