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自评报告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整体支出
部门名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评价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5月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固定资产情况
二、绩效目标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二)评价目的
(三)评价依据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具体绩效分析
五、主要经验做法
六、存在的问题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附件1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附件2部门职能分解及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3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问卷调查报告
附件5工作底稿
附件6收支决算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寻编﹝2016﹞92号文件规定,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设5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计划处,工程建设处,扶持发展处。
2、编制情况: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1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清水海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清水海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清水海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3、组织制定和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4、负责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对清水海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督。5、参与清水海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并提出意见。6、负责分解下达工作任务,指导、监督、考核有关乡(镇)政府、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级部门开展保护工作。7、协调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其他县(区)政府、供水企业等研究解决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8、根据授权集中对清水海的保护行使处罚权。9、贯彻执行和制定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各项扶持补助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水源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狠抓日常巡查工作,开展一级、二级保护区巡查270余次;强化提升涉水行政执法能力,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整改风险隐患点30个,保护宣传3次。二是积极谋划推进项目建设。启动并推进甸沙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新田河水库、塌鼻子龙潭生态治理工程,完成甸沙乡集镇污水处理尾水外排管网建设及前置应急存储池改造工作。三是水质稳中向好。2024年清水海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标准及以上,达标率100%,其中1月、2月、3月下半月、7月、8月下半月清水海水质为Ⅰ类。四是亮点突出。顺利完成省级美丽河湖、绿美河湖申报认定工作,清水海(东岸黄鱼沟至深沟段)获评2024年度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等。
(四)部门管理制度。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总体情况
2024年度公共预算资金838.8万元,基本支出31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5万元,公用经费9.72万元),项目支出526.59万元。
2、资金收支具体情况
(1)收入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情况为838.80万元。2024年度收入为1720.53万元。2024年比2024年减少881.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
(2)支出情况:2024年共支出838.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款支出229.6万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支出32.4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万元, 22102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21104自然保护区地支出515.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按照财政规范流程进行采购,涉及金额2.68万元,并做好资产登记管理,。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总资产年末数为3927.03万元,流动资产年末数为89.5万元,银行存款年末数为89.5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451.8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年末数163.3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末数228.09万元,无形资产年末数为0.3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年末数为0.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年末数0万元;负债年末数为430.67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期治水的方针和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形势的变化,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通过对清水海饮用水水源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水生态、水资源及水环境质量状况等进行梳理,结合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容量核算结果,分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围绕“十四五”时期水源保护形势、要求及“水量保证、水质达标、运行可靠、监管到位、水清岸美”的核心目标,明确水源保护的总体目标和相关规划方案,从水资源保障、水质保证、生态恢复与建设等方面提出水源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为清水海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提供保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进一步增强水源保护的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 “退、减、调、治、管”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贯彻执行《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全力以赴做好水源区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市级、县级2024年度各项目标考核任务,确保清水海水库水量保障、水质达标。
2、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快补齐治理短板。抢抓国家、省、市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实施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生态治理保护政策扶持、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和水源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
3、高质高效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严格按照清水海饮用水源地(寻甸区域)保护“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治理项目,尽快启动立项审批的项目,及时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争取省市支持,将相关治理项目纳入国家、省市盘子推动实施,有效改善水源区生态环境。
4、全面推进党建引领水源保护工作。通过在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打造“党建引领水源保护工作”示范乡镇(街道)、打造村(社区)党组织示范点,建立党建引领、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动水源区企业、商户和居民,共同守护清水海水源地。未来将积极开展党建联盟共治、党建基地共建、先锋河长共创、联盟商户共守、志愿服务共联、学习教育共进、主题活动共办、党建惠农共抓、联盟资源共享,形成资源互享、力量互融、工作互帮的工作格局,助力提升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水平,确保实现水源地“水清、岸绿、景美”。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探索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教育模式,增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知识和政策的认知度,最大限度的获得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而自愿参与到饮用水源保护行动中来,形成爱水、护水、惜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6、认真执行好水源保护区的扶持政策。根据昆明市新一轮重点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制定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新一轮扶持补助办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根据昆明市新一轮重点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结合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实际情况,制定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抓好落实。
7、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执法。持之以恒地抓好清水海水库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水源保护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水源保护区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
8、强化资金管理与经费控制,提升目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项目目标的有效衔接水平。因地制宜,科学评估项目目标的产出、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根据《寻甸县2024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寻甸县政府目督办<关于下达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划分符合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实际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并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本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18〕9号);2.《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寻财绩〔2025〕4号;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19〕1号);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提供的基础资料;5.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对象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的监督与支持下,在市水务局、市重点水源办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执行《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完善清水海饮用水源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水源保护的积极性,提高保障和改善水源区群众民生水平,确保水质优良,供水稳定。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得分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方面,部门决策设立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3个二级指标。
(1)部门目标设立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5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设立了部门中长期规划,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并发布实施,得2分;年度工作目标以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具有明确性与合理性,得2分;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基本一致,得2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已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了绩效目标,得3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分3分。部门决策总评价分12分,评价得分12分。
(2)部门职能设立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4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职能设定以“三定”方案为准,职能描述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均在“三定”方案明确的范围内,得4分;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匹配,得4分;制定了具体处室岗位职责,得1分。部门职能总评价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3)资源配置设立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5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年初预算人员编制基数按2024年实有在编人员21人编制,基本支出根据县财政局给定的标准计算,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合理,得2分;项目支出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不存在违规资金的情况,得3分;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得分2分;办公资源配置基本合理,得2分;本年度重点项目全部完成,未出现因资金不足而未完成的情况,得3分。资源配置总评价分13分,实际得分12分。
部门决策总评价分35分,评价得分34分。
2. 部门管理方面,部门管理设立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5个二级指标。
(1)预算管理设立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算调整情况4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总额386.37万元,实际支出386.3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00%,得1分;项目支出2024年支出1341.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00%,得3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得1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预算调整均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整,未上报预算追加手续,调整程序规范,得1分。预算管理总评价分7分,评价得分6分。
(2)财务管理设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资金使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重大资金支出均经集体决策;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资金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财务监控方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财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对单据进行严格审核,得1分。财务管理总评价分6分,评价得分6分。
(3)人力资源管理设置在职人员控制率、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2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实际在编人数22人,核定编制22人,得1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制度》,每年度根据《昆明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1分。人力资源管理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2分。
(4)资产管理设立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固定资产在用率2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立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制度》,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1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固定资产在用率100%,得1分。资产管理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2分。
(5)业务管理设立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规范性、监督考核情况3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方案,并基本得到执行,得1分;政府采购向县财政局上报了采购计划,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规范,得1分;在监督考核方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下达,并进行了考核打分,得1分。业务管理总评价分3分,实际得分3分。
部门管理总评价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
3.部门绩效分析
部门绩效分设立部门产出、部门效果和部门可持续发展3个二级指标。
(1)部门产出设立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扶持补助资金兑现完成情况、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巡查执法情况、水源区保洁工作情况、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任务考核完成情况7个三级指标。
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重大项目1个,均按进度完成,得4分;2023扶持补助资金已严格按照兑现方案及时兑付,2024年的由于上级资金下达较晚,目前正在积极兑付中,得3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计划完成,得2分;巡查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得2分;水源区保洁工作基本完成,得2分;政府采购项目按流程报批,得1分;完成2024年考核工作,得3分。部门产出总评价分18分,实际得分17分。
(2)部门效果设立水源区保洁工作效果、社会保障覆盖率、生态修复治理有效性、扶持补助资金兑现效益、政策宣传知晓率、重点项目实施有效性、水源区人民群众满意度7个三级指标。
经过评价分析,水源区保洁工作按质完成,取得良好实效,得2分;社会保障覆盖率得分2分,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得3分;完成水源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支出,严格按照扶持补助资金方案兑现,得3分;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得2分;重点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得4分,部门及群众满意度得4分。部门效果总评分21分,评价得分20分。
(3)部门可持续发展设立队伍建设情况、信息共享公开情况和长效管理创新情况3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进行了执法培训、办公室业务培训等,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但并非所有的员工都进行业务培训,得2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已向社会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且公开内容符合规定,得2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充分利用管理平台,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部门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得1分。部门可持续发展总评价分6分,评价得分5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评价分45分,评价得分42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得分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五、主要经验做法
1.积极清理往来款项。对于常年挂账的往来,应与业务部门对接,分析形成的原因与现有状况,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盘活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2. 按规范进行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对资金管理要求高,对具体资金使用具有很强时效性,加之增加了财务审批等工作环节,工作人员因此觉得麻烦,甚至认为“多此一举”,绩效管理并没有得到具体实施人员的完全认可。
2、绩效指标的细化还不够合理。作为执法部门,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和其他部门一样,存在考核指标难以量化问题,在运用绩效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上,还存在“两张皮”现象。有的指标设置抓不住重点、找不准着力点,或遥重就轻,指标的导向引领作用不突出,与“抓住关键”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有的重考评,轻管理,针对指标对应的工作缺乏具体措施,略于过程管理和情况反馈,绩效杠杆“撬动”作用不强。
3、目标多,任务重,资金缺口较大。分别表现为:一是配套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水源区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资金缺乏;二是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垃圾处置、垃圾中转、河道村庄保洁等方面的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由于资金的欠缺,各种绩效目标的完成效率还不够高,项目做得不够完善,后期管理维护和过程监督管理乏力等。
4、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创新不足,力度和频次不够。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对于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为每年一次,对于项目过程和监督管理不够细致,没有做到及时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节约等,造成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不足,管理措施改进滞后,对有效提高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方面还需努力。
五、改进措施及建议
1、目标明确。要科学分解上级指标,强化导向型、客观性、可考性和操作性,使之更有利于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引导功能。在制定指标时要突出重点,涵盖全年主体工作,做到对上级和本单位重点工作、部门职能工作的“四个承接”,特别是在指标中对于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考核的力度,如对考核指标中注重项目质量的考核,同时加大水源监管执法的考核分值的比重,强化对水源区监管执法过程行为的考核。
2、指标科学。增加重点工作指标、量化机化指标比重,减少一般性工作指标和不可量化指标,防止面面俱到、层层加码、过于烦琐。要保证指标的统一性与灵活性。在考核指标细化设计上,对那些常规性的、普遍的、循环往复的日常工作设立统一的考核标准;而对那些临时性的、一次性的工作设立特别工作项指标。细化的指标要与部门工作实际、干部能力相结合,既要有一定高度和难度,同时也让干部职工感到通过努力、勤奋工作是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和追求。
3、积极努力作为,多方争取资金。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加大对清水海饮用水源区保护项目资金的安排和倾斜力度;保障清水海饮用水源区保护治理整改工作;将水源一级保护区耕种土地采取租用流转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按时足额返还清水海原水费。同时,积极争取将清水海饮用水源区生态治理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计划,保障保护治理资金需求。
4、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效。将清水海饮用水源区管理保护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内容,采用跟踪督查、现场督查和全程督办等形式,加强跟踪问效,全力督促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清水海饮用水源区保护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5、加强培训,推动工作。强化绩效考评管理人员及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在单位用人计划中,保持财务管理人员相对稳定,确保绩效管理工作的连贯性。同时,注重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绩效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普及绩效管理知识,便于绩效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附件1
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一、经济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依据实有在编人员并参照上年度目标责任下达的目标任务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合理。
(1)收入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情况为838.80万元。2024年度收入为1720.53万元。2024年比2024年减少881.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
(2)支出情况:2024年共支出838.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款支出229.6万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支出32.4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万元, 22102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21104自然保护区地支出515.1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直接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预算进度执行,预算执行率100%。
三、效益性分析
2024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围绕目标责任开展工作,完善措施,狠抓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向水源区群众兑付生产生活补助。
(二)社会效益:提高保护区群众保护水资源意识,广泛深入宣传《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让法律法规走进水源地的每一户群众、形成人人保护水源的良好氛围,把水源保护工作贯穿到日常生活中落到实处。
(三)生态效益:积极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改善水源区生态环境。实施生态恢复建设工程,有效杜绝因耕种而引起的农业面源污染,加强了清水海水源地的管理,保护了清水海水质。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通过对17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满意,得分98分。
四、可持续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联合环保、水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清水海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附件2
部门职能分解及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的监督与支持下,在市水务局、市重点水源办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执行《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完善清水海饮用水源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水源保护的积极性,提高保障和改善水源区群众民生水平,确保水质优良,供水稳定。根据考核安排,现就我局2024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对保护区每周进行2次以上巡查。
完成情况:2024年,制定《2024年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执法巡查工作方案》,对清水海一级保护区实行每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巡查,重要节假日重点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手册,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2.完成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级论证等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2024年,完成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提级论证及项目申请立项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开工建设等工作。
3.完成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新田河水库、塌鼻子龙潭)生态治理工程。
完成情况:2024年,投入738.572504万元,完成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新田河水库、塌鼻子龙潭)生态治理工程。
4.完成已建成的六哨小流域生态湿地、新田河流域生态湿地、塌鼻子龙潭生态湿地管护管养及清水海保护区已流转土地的租赁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2024年,加大生态湿地、流转土地管理力度,投入45.63万元实施生态湿地养护工程,拨付流转土地租赁管理经费37782.92元。
5.完成六哨集镇、新田村污水处理厂、海头新村污水处理站运营监督管理及运维费用拨付工作。
完成情况:2024年,加大对六哨集镇、新田村污水处理厂、海头新村污水处理站运营监督管理力度,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六哨集镇、新田村污水处理厂(站)开展一次出水水质抽样检测,污水处理后出水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控制标准;海头新村污水处理站每月2次按规范要求开展运营维护,根据水质情况进行药剂配比添加,保证水质达标。督促第三方按要求规范运维并做好记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协调处理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管理经费资金申请及支付工作,共拨付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管理经费80.79万元。
6.配备45名专职保洁人员,提升水源区主要河道及公路沿线垃圾收集清运。
完成情况:2024年,建立河道保洁制度,配备51名专职保洁人员,占目标任务的113.33%。每天对水源区主要河道及公路沿线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并建立完善运行台账,一年来共清理转运生活垃圾2143吨。
7.成2024年扶持补助资金4480万元分配工作。
完成情况:2024年,拟定《2024年度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于2024年2月29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3月21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
8.配备8名危化物品检查站人员对进入水源区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检查登记,存在隐患的运输车辆禁止驶入或劝导绕行。
完成情况:2024年,严格按照《危化物品检查站工作制度》,配备9名危化物品检查站人员,对出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所有危化物品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共登记、检查进入水源区危化物品运输车辆322辆次,保护区内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9.完成清水海流域县级河长、副河长巡河每两月不少于1次。
完成情况:2024年,严格按照《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清水海流域县级河长巡河6次、副河长巡河12次。
10.完成2次以《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为主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水源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完成情况: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开展以《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次,活动发放了印有水源保护宣传标语的一次性湿纸巾1万余个、宣传册5000余份、环保手提袋2000个、围裙100个、水杯100个、食用盐100袋。
二、激励指标(自评分0.3176分)
(一)加分项
1.2024年无加分项
(二)扣分项
2024年没有扣分项。
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 来源 | |
A部门决策(35分) |
A1部门目标(12分)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清水海饮用水水源地(寻甸区域)保护“十三五”规划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得0.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2部门职能(10分)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 1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A3资源配置(13分)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 3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 通过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 ①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 |||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根据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对重点项目完成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每有一项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完成,按权重(3分)的1/3扣分,扣完为止。 | 重点项目相关资料 | |||
B部门管理(20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 1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 3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每低于1%扣0.2分,扣完为止。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
B2财务管理(6分)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 |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 ①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 |||
B4资产管理(2分)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的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B5业务管理(3分)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B53监督考核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是否对各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 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得1分,缺少项视情况酌情进行扣分。 | 监督考核记录等 | |||
C部门绩效(45分) |
C1部门产出(18分) | C11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分) | 4 | 水源区生态修复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围栏工程等项目的完成情况。 | 重点项目全部完成为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权重分(4分)的20%;三项不达标则为零分。 | 重点项目指标及完成情况 | |
C12扶持补助兑现完成情况(4分) | 3 | 生产补助、学生补助、能源补助等社会保障工作的完成情况 | 学生补助、生产补助、能源补助等社会保障工作是否完成,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社会保障项目计划及实施资料 | |||
C13水源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情况(2分) | 2 | 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 宣传工作是否完成,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开展宣传活动资料 | |||
C14巡查执法情况(2分) | 2 | 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培训 | 巡查执法的完成情况,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巡查执法资料、实施效果 | |||
C15水源区保洁工作情况(2分) | 2 | 保洁人员管理、垃圾转运 | 水源区保洁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保洁人员管理、垃圾转运,完成效果 | |||
C16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1分) | 1 | 办公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 办公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资料 | |||
C17考核任务完成情况(3分) | 3 | 达到考核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考核完成率=(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上级部门(或同级政府)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考核完成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部门考核数与实际完成情况 | |||
C2部门效果(21分) | C21水源区保洁工作情况(2分) | 2 | 考察部门情况水源区保洁工作情况 | 水源区保洁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权重分进行打分 | 相关工作资料 | ||
C22社会保障覆盖率(2分) | 2 | 考察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情况 | 考察生产、生活补助等社会保障项目在水源区中的覆盖程度,酌情得0-2分 | 社会保障项目完成效果 | |||
C23生态修复治理有效性(3分) | 3 | 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执行效果及覆盖情况 | 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执行效果及覆盖情况,酌情得0-3分 | 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完成效果 | |||
C24扶持补助资金兑现情况(4分) | 3 | 享受扶持补助资金人员的工作成效 | 享受扶持补助资金人员增长率=2024年享受扶持补助资金人员人数/上年享受扶持补助资金人员人数-100%;享受扶持补助资金人员增长率小于等于零得满分;每增长1%,扣权重分10%,扣完为止 | 城镇失业登记残疾人增长数据 | |||
C25政策宣传知晓率(2分) | 2 | 考察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范围 | 考察水源区群众对清水海保护区现提供服务及补贴政策的知晓程度,知晓率≥80%得满分;知晓率<80%;按权重*知晓率评分 | 调研 | |||
C26重点项目实施有效性(4分) | 4 | 水源区生态修复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围栏工程等项目的完成效果 | 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执行效果,酌情得0-4分 | 相关工作情况资料 | |||
C27水源区人民群众满意度(4分) | 4 | 水源区人民群众对清水海管理局工作的满意情况。 | 根据满意度线性统计取加权平均分值。满意度达到85%,得满分;满意度低于85%,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问卷调查、访谈 | |||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 C31队伍建设情况(2分) | 2 | 考察部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 部门全体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酌情得0-2分。 | 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调研 | ||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是否信息共享,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③各处室、下属单位等信息共享,得1分。 | 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情况 | |||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 1 | 考察部门是否在鼓励处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酌情得0-2分。 | 管理创新情况 | |||
合计 | 100分 | 95 |
标题序 号 | 问题内容 | 选项内容 | 标准分值 | 清水海管理局问卷数 |
1 | 您认为该部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情况方面做的如何? | A.经常到基层调研 | 10 | 18 |
B.偶尔到基层调研 | 5 | 0 | ||
C.从不到基层调研 | 0 | 0 | ||
2 | 您是否了解该部门收集群众意见的相关渠道? | A.多渠道反映 | 10 | 18 |
B.单一渠道反映 | 5 | 0 | ||
C.无渠道反映 | 0 | 0 | ||
3 | 您向该部门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反馈? | A.及时得到反馈 | 10 | 18 |
B.反馈但不及时 | 5 | 0 | ||
C.未反馈 | 0 | 0 | ||
4 | 您认为该部门在廉洁从政方面做的如何? | A.较好 | 10 | 18 |
B.一般 | 5 | 0 | ||
C.差 | 0 | 0 | ||
5 | 您认为该部门办事程序是否合理? | A.程序比较合理 | 10 | 18 |
B.程序基本合理 | 5 | 0 | ||
C.程序复杂 | 0 | 0 | ||
6 | 您认为该部门办理事务是否方便? | A.方便,高效 | 10 | 18 |
B.方便,效率一般 | 5 | 0 | ||
C.不方便,效率低 | 0 | 0 | ||
7 | 您认为该部门在开展水源保护活动方面做的如何 | A.经常开展 | 10 | 18 |
B.偶尔开展 | 5 | 0 | ||
C.不开展 | 0 | 0 | ||
8 | 您对该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 A.非常满意 | 10 | 16 |
B.基本满意 | 5 | 2 | ||
C.不满意 | 0 | 0 | ||
9 | 您对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如党务、政务、办事程序、财务等方面)的评价如何? | A.非常满意 | 10 | 16 |
B.基本满意 | 5 | 2 | ||
C.不满意 | 0 | 0 | ||
10 | 您对该部门工作现状的总体评价? | A.非常满意 | 10 | 18 |
C.基本满意 | 5 | 5 | ||
D.不满意 | 0 | 0 | ||
问卷总分 | 100 | 1764 | ||
有效问卷份数 | 18 | 18 | ||
问卷综合得分 | 98 |
附件4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局2024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优秀。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较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分 |
A11“部门战略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评价底稿 | |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优秀。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较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分 |
A11“部门战略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评价底稿 | |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优秀。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较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分 |
A11“部门战略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评价底稿 | |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优秀。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较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分 |
A11“部门战略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评价底稿 | |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优秀。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较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分 |
A11“部门战略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评价底稿 | |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优秀。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较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分 |
发放问卷:17份 收回问卷:17份 有效问卷:17份
附件5工作底稿
A11“部门战略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评价底稿 | |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优秀。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较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分 |
附件6
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