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寻甸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昆明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谋划推进、加强协调配合,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高效推进。
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了寻甸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经济家底,客观反映了寻甸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根据2023年寻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寻甸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五年来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寻甸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县情。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为推进“五区一城”建设任务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历时两年多,顺利完成组建机构、宣传动员、两员培训、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目前进入普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党委政府高位统筹,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县委领导多次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扎实做好五经普工作。县政府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普查工作。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顺畅的普查工作领导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配合,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夯实普查基层力量,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坚持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原则,对376名普查人员开展多层次化、系统化业务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调查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为取得高质量普查数据夯实了基础。
(三)提高普查工作质效,统筹投入产出调查。为促进经济总量数据与结构数据衔接,减少大型调查开展频次,此次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建立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填报调查数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有效提高了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四)创新普查工作方法,高效开展普查调查。充分利用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整合形成单位底册,为开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运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大大提高了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
(五)规范普查流程管理,提升普查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牢牢把握“数据质量第一”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普查流程开展普查,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组织对全县4个普查小区、223家单位、87个个体经营户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检查。配合昆明市经普办完成对寻甸县1个普查小区31家单位开展现场数据质量检查。数据质量检查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534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54个,增长26.6%;产业活动单位5617个,增加1226个,增长27.9%;个体经营户25684个,增加4966个,增长24.0%。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81个,占26.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71个,占12.6%;建筑业561个,占12.4%。
按地区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仁德街道1854个,占40.9%;羊街镇443个,占9.8%;金所街道401个,占8.8%。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1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1.14万人,增长26.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14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74万人,增加0.22万人,增长14.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66万人,增加0.92万人,增长33.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81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5万人。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7万人,占19.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0.74万人,占13.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0.71万人,占13.2%。
按地区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仁德街道2.03万人,占37.6%;金所街道0.83万人,占15.4%;倘甸镇0.66万人,占12.2%。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1.6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2.5%。其中,第二产业230.16亿元,增长34.2%;第三产业481.52亿元,增长224.5%。从负债看,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65.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7%。其中,第二产业197.01亿元,增长24.9%;第三产业168.27亿元,增长198.8%。从营业收入看,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10.94亿元,比2018年增长109.7%。其中,第二产业144.13亿元,增长111.9%;第三产业66.81亿元,增长105.0%。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4个,从业人员792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2亿元。其中,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0.42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0.20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从业人员593人,营业收入2.94亿元。
四、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统计局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资料,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普查年度(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进行了修订。寻甸县2023年GDP总量修订为200.68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6亿元,增幅为2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8.36亿元,减少0.1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6.59亿元,增加15.3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5.73亿元,增加18.4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快报数的23.1:18.7: 58.2变化为19.1:23.2:57.7。
寻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寻甸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反映了五年来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是对寻甸经济的一次高质量“体检”。下一步,将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应用,积极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手段,依法依规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普查资料的信息服务,确保普查结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为寻甸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