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2024年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项目
部门名称:寻甸县卫生健康局(单位)
评价机构:寻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小组
2025年6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三、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附 1 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寻财绩〔2025〕4号关于对 2024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对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每人每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购买50元婴幼儿意外险。
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县级共下达资金116.45元,截至2024年年底县级下达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2024年收到县级资金116.45万元,共兑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336人,一次性生育补贴2220人、育儿补助2230人、婴幼儿意外伤害险3362人,共10148人,做到应兑现资金按照要求应奖尽奖、应发尽发、及时发放奖励资金及生育支持补贴。
(二)资金做到专户管理,集体研究审批支付,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具体操作是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将扶助资金发放至扶助对象社保卡账户上。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做到事前项目资金预算有申报、事中信息有公开、事后资金管理有问效。
(三)加强对扶助申报对象的审核工作。根据申报材料专人上门入户对扶助申报对象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核实,专人对申报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在对扶助申报对象进行条件核实中发现符合条件的未及时上报,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退出。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工作要去提高扶助对象确认及时率,提高资金预算准确率。
三、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自评,重点围绕资金管理、组织管理以及数量指标、成本指标等内容,对项目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管理督导、数据质量、数量完成、标准执行以及项目实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情况进行评价,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2024年奖励补助及生育支持资金2025年将继续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年初将符合条件享受对象做到村、乡镇(街道)、县级三级公示无异议录入国家网站。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2024年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341人,实际发放2336人之外,2024年奖励补助及生育支持符合条件申报对象均在规定申报审核时限内完成,于2024年12月以前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将奖励补助及生育支持下达补助资金发放到享受对象社保卡账户上。
(二)项目预期目标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因5人死亡未发放补助资金,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因1人子女数发生改变未发放补助资金,未达到预期目标外,生育支持项目达到预期完成目标。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数量指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341人,一次性生育补贴2220人、育儿补助2230人、婴幼儿意外伤害险3362人。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预期目标为2341人,实际发放2336人,5人因死亡未发放补助资金。生育支持项目达到预期完成目标。
(二)质量指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生育支持项目符合条件申报对象均在规定申报审核时限内完成。
(三)时效指标。2024年12月以前将奖励补助资金及生育支持项目县级补助资金发放到享受对象。
(四)成本指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家庭独子960元/人/年,独女1080元/人/年,独子女死亡1200元/人/年。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2000元,三孩5000元。育儿补助800元/人/年。婴幼儿意外险50元/人/年。
(五)社会效益指标。符合政策对象基本生活有保障,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六)满意度指标。符合政策对象对奖励扶助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寻甸县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总体目标为2341人,因寻甸县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宣传员调动频繁、工作变动大,新老计划生育宣传员衔接不好,信息核实难度较大,情况不明,导致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预期目标为2341人,实际发放2336人,5人因死亡未发放补助资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大培训力度、让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熟知政策,掌握工作流程,提高奖扶对象确认及时率,规范奖扶对象档案建档工作,提高资金预算准确率。
附 1
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及育儿补助县级补助经费 | |||||||||
主管部门 | 寻甸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 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64500 | 1164500 | 11645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164500 | 1164500 | 11645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2.实施生育支持项目,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切实降低群众抚育成本,有效缓解生育下降趋势,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2.实施生育支持项目,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切实降低群众抚育成本,有效缓解生育下降趋势,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
绩 效 指 标 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 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 分) | 数量指标 (20) | 指标 1:全县常住人口出生率 | ≧8‰ | 100% | 5 | 5 | ||||
指标 2: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标准 | 2000、5000元 | 100% | 5 | 5 | ||||||
指标 3:育儿补助发放标准 | 800元/人/年 | 100% | 5 | 5 | ||||||
指标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 独子960元/人/年 独女1080元/人/年 独子女死亡1200元/人/年 | 100% | 5 | 5 | ||||||
质量指标 (15) | 指标 1: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95% | 100% | 7.5 | 7.5 | |||||
指标 2:资金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7.5 | 7.5 | ||||||
...... | ||||||||||
时效指标 (5) | 指标 1:申报审核时限达标率 | 100% | 100% | 2.5 | 2.5 | |||||
指标 2: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100% | 2.5 | 2..5 | ||||||
...... | ||||||||||
成本指标 (10) | 指标 1: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标准 | 二孩2000元,三孩5000元 | 100% | 3 | 3 | |||||
指标 2:育儿补助发放标准 | 800元/人/年 | 100% | 3 | 3 | ||||||
指标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独子960元/人/年 独女1080元/人/年 独子女死亡1200元/人/年 | 100% | 4 | 4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10) | 指标 1: | ||||||||
指标 2: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10) | 指标 1:生育政策支持体系 | 初步建立 | 100% | 3 | 3 | |||||
指标 2:生育养育成本社会稳定水平 | 有所降低 | 100% | 3 | 3 | ||||||
.指标 3: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100% | 4 | 4 | ||||||
生态效益 指标(6) | 指标 1: | |||||||||
指标 2: |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4) | 指标 1: | |||||||||
指标 2: | ||||||||||
…… | ||||||||||
满意度指数 (10 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10) | 指标 1: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指标 2: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总分 | 100 | 70 | (自评等级) |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 50分、效益指标 30分、满意度指标 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 10分,总分 100 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