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关闭寻甸县塘子石板沟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等9座非煤矿山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促进非煤矿山做优做强,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的措施,寻甸县塘子石板沟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等9座非煤矿山,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在充分征求意见、强化政策宣传、科学合理规划优化矿山布局基础上,2024年转型升级方案中列为“淘汰关闭”清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4〕44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政办发〔2024〕35号),寻甸县人民政府决定对9座非煤矿山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煤矿山淘汰关闭名单
1.寻甸县塘子石板沟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14047130133630,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昆)FM安许证字〔FM05301292022090600000040〕;
2.云南昆明奕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10107120077830,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昆)FM安许证字〔A447〕;
3.寻甸县鸡街镇大旋塘南部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1106714011444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昆)FM安许证字〔FM05301292019122300000023〕;
4.寻甸县先锋乡木龙马牛郎店采砂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09127130048568,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昆)FM安许证字〔A457〕;
5.寻甸县柯渡镇磨腮山砂石料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09127120050631;
6.云南省寻甸县倘甸镇竹园硝洞箐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09127120050607,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昆)FM安许证字[FM0530129201907100000038];
7.寻甸县倘甸骂秧窑头村大石塘采砂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15127130141096;
8.云南省寻甸县凤仪乡(凤合镇)合理村委会阿世卡田文昌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09097120046222,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昆)FM05301292014031222000005;
9.云南省寻甸县凤仪乡合理村委会阿世卡杨道升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129200904712001603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昆)FM安许证字[A236]。
二、非煤矿山淘汰关闭原因
1.寻甸县塘子石板沟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2.云南昆明奕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3.寻甸县鸡街镇大旋塘南部采石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4.寻甸县先锋乡木龙马牛郎店采砂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5.寻甸县柯渡镇磨腮山砂石料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6.云南省寻甸县倘甸镇竹园硝洞箐采石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7.寻甸县倘甸骂秧窑头村大石塘采砂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8.云南省寻甸县凤仪乡合理村委会阿世卡田文昌采石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9.云南省寻甸县凤仪乡合理村委会阿世卡杨道升采石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自愿申请关闭。
三、非煤矿山淘汰关闭有关事项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禁止一切开采加工活动;
2.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应自行拆除矿山生产设施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关闭期间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3.列入关闭范围的9座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由原矿业权人承担,矿业权人必须严格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切实做好采矿区域环境修复治理和土地复耕工作,确保关闭区域地质安全;
4.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如两年内无法完成修复工作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在关闭过程中,如有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对已确定关闭的非煤矿山,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塘子街道、金所街道、河口镇、鸡街镇、柯渡镇、先锋镇、倘甸镇、凤合镇、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注销其相关证照,清理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拆除供电设施设备,停止供电;
7.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