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哨乡人民政府关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县委安排,县审计局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0月31日派出审计组,对六哨乡人民政府2018年至2023年村级组织体制机制、内控制度、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于2024年12月23日送达《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寻审调报〔2024〕12号)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六哨乡2018年至2023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寻审决〔2024〕10号),对六哨乡2018年至2023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体检和反馈。六哨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本次问题反馈,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梳理问题清单,对照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关于村级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设置和村集体资金、资产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文件标准,规范岗位设置。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六哨乡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业务需求,配齐财务人员,充实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队伍,分别设置了会计、出纳、审核3个岗位,并明确划分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职能,确保会计、出纳岗位分离。
2.规范会计服务,优化委托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管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六哨乡农村财务发生实际情况,2024年12月1日六哨乡人民政府委托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与各村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时间:2024年12月到2025年12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明确财务管理中心与村集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会计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和透明度。
3.落实预算管理,保障集体经济。从本年度开始积极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各村委会的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预算方案。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定期向领导汇报预算执行情况,为调整预算提供依据。按照2024年11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算管理制度》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终,根据预算(计划)执行情况,编制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算(计划)草案、财务预算(计划)的调整、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表》按程序编制执行,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进行公示公开。
二、关于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全面梳理清查,精准摸清底数。2024年12月1日,对村集体银行账户的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将村集体银行账户中属于六哨乡人民政府财政结余资金进行彻底清理,财政资金根据财政要求转到财政账户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经梳理辅助银行存款明细表、总账余额表及明细账,截止目前村财账代管的财政结余资金为1991208.95元,六哨乡人民政府已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六哨乡2018年至2023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寻审决〔2024〕10号)的要求上缴县财政。
2.及时上缴结余,确保财政归位。六哨乡村财账户财政结余资金上缴明细:财政结余资金120598.7元于2024年11月21日上缴财政,其中:村财账户村委会工资34500元、党建经费净结余86098.7元;财政结余资金1991208.95元于2025年2月20日上缴财政,其中: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前期工作经费1620679.81元、2015年社保养老金退回款15400元、国电新能源转入结余工作经费63845.7元、集镇结余资金291283.44元;财政资金产生利息52222.99元于2025年2月20日上缴财政。
3.强化凭证管理,筑牢会计根基。加强督促,制定预防措施。核对整理凭证,避免丢失,建立凭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保管流程。组织人员清理2023年至今会计凭证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寻政规〔2024〕1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学习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档案管理,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指定一名熟悉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办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登记。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离任时,应限期按照有关规定交清集体“三资”台账、相关凭证和资料,填写资产、财务移交清单,由乡六哨乡人民政府做监交手续。
4.严管利息收支,及时上缴资金。经清查村财账户财政资金结余利息52222.99元,2025年2月20日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六哨乡2018年至2023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寻审决〔2024〕10号)和中共六哨乡第十届委员会第124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上缴财政。
5.加强出租管理,全面收回债权。依据《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全乡村集体资产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于未收回租金资产及时下发催收通知,督促各村委会及时收回集体资金,并纳入财管中心管理核算。现已将村级债权进行全面收回。
6.及时分配利息,惠及集体成员。及时梳理代管资金账户产生利息的收支情况,经翻阅以前年度利息收支明细表及相关凭证,按照每季度银行提供的对公存款利息清单上的起息日与结息日产生的利息,再对应截止结息日当天的银行存款余额(财政资金余额与村集体资金余额)按照资金比例进行利息分配,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结余利息710234.58元,按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7.规范资金管理,保障集体权益。严格执行《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对现有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资金进行全面清退并存入财管中心账户。
8.加强凭证审核,提升会计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审核把关,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原始凭证管理,严格审核报销时间,按月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9.严格核销流程,杜绝报销延滞。严格遵守六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哨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发〔2022〕25号)和六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哨乡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发〔2022〕26号)要求。各村委会当月发生的支出,经办人原则上需要在费用发生的30天内完成票据填报及审批程序,当月票据次月内应完成报销,特殊情况可延迟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未进行报销的支出需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避免跨年度报销,同时村财做好每月资金通报工作,对报销不及时的单位,发送资金催拨通知,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账务精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务制度,明确记账凭证的规范要求,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审核,提高工作质效,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登记会计凭证,杜绝随意涂改凭证。规范装订会计凭证,严格执行凭证装订制度,根据财务制度或会计周期(如每月、每季度),定期将未装订的凭证装订成册。
三、关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资产监管,落实清查盘点。制定《六哨乡农村“三资”管理暨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六哨乡“三资”管理暨清产核资工作专班,对11个村三资统计情况进行现场联审,由各村资产管理员负责复核汇总上账,并邀请农业农村局开展业务指导,全面摸清六哨乡各村集体资产“家底”,确保能充分摸清底数、账实相符。强化日常管理,各村委会,村财管理岗、农业农村岗指定专人负责集体资产台账的更新和维护,并严格按照清查报告完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对没有登记在册的及时进行登记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规范土地流转,确保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重新补签协议重新约定流转期限,修改流转合同,确保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加强法律学习,规范流转程序。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土地流转,确保流转合同合法有效。
3.严管经营资产,提升运营效能。马鞍山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2021年11月至2024年9月,由于变压器容量不足未全部并网,部分闲置。六哨乡人民政府与供电局协商,并取得初步进展,预计2025年内完成增压并网。
四、关于债权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梳理借款情况。经梳理2018年至2023年期间产生的借款均已归还。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禁止全县各预算单位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的通知》(寻财预〔2024〕27号),严禁各单位以专题会议、个人安排、借款协议等各种形式违规向村集体(含组级)借款,杜绝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