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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507-100393 主题分类: 安全预案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10 10:54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10:54
字号:[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

《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1

此件公开发布


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应对我县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城市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处并重,军地协同,社会联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我县周边地区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对我县有重大影响的预防与处置工作同样适用本预案。

1.5隐患分析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我县海拔落差大,高海拔区域分布广,冬季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过程的概率较大,加之各级各部门缺乏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经验,基础设施防御能力相对较低,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相对不足,冬季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往往会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县人民政府成立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统一指挥我县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发布省、市、县交通管制指令。组织机构如下:

指挥长:县长;

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16个乡镇(街道),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社、县消防救援局、县气象局、寻甸供电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昆广网络寻甸分公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

4检查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负责请求上级以及周边县区配合和支援,协调驻县省直市直部门外派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7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对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2.2工作机构

1)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联系气象工作的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兼任。负责传达、落实指挥部的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信息,具体工作由县气象局和县应急局共同承担。

2道路交通安全组。组长由分管道路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组成、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道路秩序维护等工作,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供电供气供水保障组。组长由联系县供电局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有关燃气企业组成,负责保障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供电、供气供水的正常运行。

4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和储备局组成,负责筹集和保障粮油及市场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打击囤积居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

5农业生产和绿化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县供销社组成,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工作,减少对农业生产、绿化植物的影响。

6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组。组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组成,负责排查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城市行道树、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故。

7民政救助组。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组成,负责做好贫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因灾滞留人员的疏散、安置、救助工作,必要时征用、开设疏散安置场所,确保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8通信保障组。组长由分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防办、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昆广网络寻甸分公司,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通信畅通。

9抢险救援组。组长分管应急局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武装部、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组成,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抢险救灾工作。

10道路运输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县交通运输局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交公司,负责协调、准备除冰设备、融雪剂,开展道路交通冰雪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全面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城乡道路的保通工作,以及公交保障等工作。

11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县市场监管局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组成,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12教育卫生安全保障组。组长由教育和卫生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负责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校园安全、卫生应急、疾病防控等工作。

13监测预报组。组长由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气象局具体负责,做好气象信息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为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供气象信息保障。

14信息发布组。组长由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组成。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和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15综合保障组。组长由分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组成,负责筹集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所需要的资金、生活保障物资、成品油、融雪剂、工程机械、洒水车、环卫车、移动卫生间、除冰扫雪工具等,确保应急预防与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工作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制定本工作组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本组副组长和各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人,细化单位职责,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3乡镇(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本地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3 分级标准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将雨雪冰冻灾害分为四级:

3.1特别重大级别I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2造成全县所有高速公路和对外道路全部中断,经48小时抢修无法恢复通行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况致使全县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3造成全县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60%以上70%以上用户停电),对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造成全县大范围供水受影响的居民总人口的40%以上、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5造成全县山区大雪封山,引发山区群众断水、断电、断炊,严重影响基本生活。

3.2重大级别Ⅱ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2造成县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24小时抢修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上述情况致使全县或与县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情况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造成全县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40%以上50%以上用户停电),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4造成全县部分地区供水受影响居民占总人口的30%40%、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5造成全县大部分山区大雪封山,引发山区大部分群众断水、断电、断炊,对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3较大级别Ⅲ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2造成主要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铁路运输秩序,上述情况致使本县境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造成部分地区电力设施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40%以下30%以上50%以下用户停电),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4造成较大范围的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5造成个别乡镇街道大雪封山,引发山区部分群众断水、断电、断炊,对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4一般级别Ⅳ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2造成部分高速公路、国道、主城区重要道路中断或严重受阻,或造成某一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3造成某一乡镇级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10%以上40%以下15%以上或30%以下用户停电),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造成某一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内主要区域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张,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5造成个别村大雪封山,引发山区少数群众断水、断电、断炊,影响基本生活。

4 监测预警

4.1预警发布标准

气象部门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按照《云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寒潮、暴雪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具体标准如下:

4.1.1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预计未来24小时内日平均温度将要下降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或日平均温度已经下降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并可能持续。

4.1.2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预计未来24小时内日平均温度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或日平均温度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并可能持续。

4.1.3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预计未来24小时内日平均温度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或日平均温度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并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1.4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并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预警发布途径

气象部门通过监测或预报,达到预警发布标准时,应首先通过短信及气象专题服务报告等形式,向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通报。同时按有关规定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短信、气象预警发布终端等多渠道向公众发布,最大程度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和应对方法的知晓率。

4.3预警行动

4.3.1灾害防御准备工作

每年121日至次年330日为本县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强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准备,组织专项工作检查,开展应急演练,细化工作流程,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准备工作。

4.3.2蓝色预警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蓝色预警发布后,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同时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启动本地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预案开展工作。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等部门根据预警情况,督促各地落实相应预防应对措施,做好灾害预防工作。

3供水、供电、供气主管部门和企业加强线路、设备、管线的巡检工作,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情况进行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供水、供电、供气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抢修抢险准备工作,向公众发布提醒,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来水、电力、燃气的正常供应。

4县民政要根据预警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流浪乞讨、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的调查和救助准备工作,提前发放救助物资,为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公路主管部门要根据预警情况,密切关注所管辖道路的通行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提醒,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6公安机关要根据预警情况,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前安排应急力量,实时向公众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和管制准备工作,确保道路交通通行畅通。

4.3.3黄色预警响应

黄色预警发布后,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工作专班召开会议或下发专项通知,对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根据预警情况,协调驻寻人民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准备应急力量,并提前安排。

3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3.4橙色预警响应

橙色预警发布后,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本预案。

2工作专班指挥长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预案对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各工作组按照县工作专班的部署制定本组工作方案,报工作专班审批后实施。

4由各工作组组长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反馈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5协调驻寻人民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准备应急力量,共同制定兵力分配计划、兵力调动和使用方案,必要时将应急兵力调动到重点目标待命。

6储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应急物资。

4.3.5红色预警响应

红色预警发布后,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提请市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待市级预案启动后,在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根据我县所面临的雨雪冰冻灾害形势,视情况提请市人民政府给予相应的人力、物资、经费、装备支持。

3市场上的粮食、食用油、汽柴油等生产生活基本物资进行调查统计测算并提前储备。

4对流浪乞讨、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进行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5开展住房隐患排查工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疏散。提前对流浪乞讨、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必要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寡老人和困难群体疏散转移后集中救助。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各级各部门是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应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县应急局报告,县应急局汇总情况后30小时内书面报县委、县政府。

5.2响应措施

5.2.1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后,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1涉及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开展灾情核查、灾民救助、隐患排查、道路交通管控、受威胁群众疏散、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雨雪冰冻灾害损失。

2农业、林草、执法局、公安、水务、自然资源、应急、民政等部门视情况指导涉及的乡镇(街道)、区开展灾害应对工作。

3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按县工作专班的要求提供短期天气预报。

4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引导公众有效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

5启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收集汇总信息及时向县工作专班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报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6采取其他必须的应急措施。

5.2.2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后,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1)县工作专班指挥长召集会议,或由指挥长指定某位副指挥长进行召集,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对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工作组按预先方案和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协调驻寻人民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调动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救灾工作。

3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2小时向县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短期天气预报。

4)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启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整理后每2小时向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报告。

5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引导公众有效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

6加强市场监测,视情况采取必须的应急措施。

7开展必要的疏散、安置工作。

8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3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后,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1)县工作专班指挥长召集会议,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对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工作组按预先方案和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协调驻寻人民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调动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救灾,必要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人力、物资、装备等支援请求。

3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小时向县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短期天气预报。

4)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启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整理后每1小时向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报告。

5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引导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并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

6视情况采取部分停工、停课等应急措施。

7开展市场粮食、食用油、饮用水、汽柴油等生产生活基本物资存量调查,进行相关测算,必要时采取限购等管控措施。

8对滞留人员进行疏散安置。

9采取其他必须的应急措施。

5.2.4 I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后,在采取红色预警响应措施的

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1)县工作专班指挥长召集会议,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对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工作组按预先方案和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协调驻寻人民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调动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救灾工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人力、物资、装备等支援请求。

3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小时向县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短期天气预报。

4)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启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整理后每1小时向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报告。

5采取停课、停工等应急措施。

6对粮食、食用油、饮用水、汽柴油等生产生活基本物资可采取限购等管控措施,视情况对水、电、气采取限供措施。

7将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到救助站进行集中救助。

8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引导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号召特定人群和有能力的公众参与救灾工作。

9依法采取必要的征用措施。

10对滞留人员进行疏散和安置,必要时开设滞留人员安置场所,对滞留人员进行集中安置。

11采取其他必须的应急措施。

5.3应急响应的变更与解除

5.3.1应急响应变更

县工作专班可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升或降低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级别变更后,所采取的措施也应按照本预案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5.3.2应急响应解除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灾害影响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县工作专班应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及时解除应急响应,取消应急响应措施。

6善后和重建

6.1善后工作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属地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死者抚恤、伤者治疗、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6.2恢复重建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属地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依法依规,在灾情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及时修复受损的道桥、管线、供水、供电、供气、水利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功能。同时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对受损的居民住宅进行修复或重建,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6.3总结评估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按分级管理原则对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

总结评估报告应在对灾害应对过程概述的基础上,重点分析总结灾害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暴露出的不足,提出完善的建议和计划,为不断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机制提供依据。

7 保障措施

7.1物资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储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管理制度。县、乡两级应当储备紧急救援物资。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道路、电力、通信等抢修、抢救伤员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大型机械、清雪工具和物资,由交运、城市管理、住建、卫健、供销社等部门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药品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储备和调集。

7.2资金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工作需求,将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在监测预警、灾后重建、灾害预防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7.3应急队伍

建立健全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队伍体系,建立以驻寻解放军、武警、消防、民兵预备役为基础,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道路保通、综合救援应急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队伍体系。

7.4通信保障

建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由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发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通信联络表,并定期修改更新。在正常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依托卫星、短波、超短波集群等手段,确保基本通信畅通。

7.5技术保障

县、乡两级建立雨雪冰冻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桥梁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基本预报出雨雪冰冻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的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8 附则

8.1责任和奖惩

对在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宣传和演练

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抗灾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加强演练,并有计划、有组织地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适时组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以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演练可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

8.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8.5发布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