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落户
发布时间:2025-07-1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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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落户
一、事项名称
就业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四、办理情形
拟将户口迁移至昆明市
五、受理条件
1.申请人在拟落户地(昆明市城镇地区)实际居住; 2.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9:00——17:00
七、办理地点
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
八、咨询方式
65849200
九、监督方式
昆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一大队
十、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3.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限时:5天
岗位职责和权限:民警
(二)受理
受理时限:当天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三)审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四)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五)送达
5个工作日
(六)公开
无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