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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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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507-100538 主题分类: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17 11:53
名 称: 就业落户
文号: 关键字:

就业落户

发布时间:2025-07-17 11:53
字号:[ ]

就业落户

一、事项名称

就业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四、办理情形

拟将户口迁移至昆明市

五、受理条件

1.申请人在拟落户地(昆明市城镇地区)实际居住; 2.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9:00——17:00

七、办理地点

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

八、咨询方式

65849200

九、监督方式

昆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一大队

十、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3.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限时:5天

岗位职责和权限:民警

(二)受理

受理时限:当天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三)审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四)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五)送达

5个工作日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