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5〕55号)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2025年云南省农村危房和农村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寻甸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政策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对象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三)不得纳入改造对象范围的: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补助标准
(一)我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户均26500元,具体补助资金标准以中央、省级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二)我县2025年没有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三、申请流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困难的,可在“政府救助平台”上提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或者到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经对象认定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后,通过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解决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原则上对农村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全数安排改造,改造一户、销号一户。
四、审批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要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组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