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兴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根据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关于李兴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寻干〔2025〕99号)、《关于张正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寻干〔2025〕100号),经2025年7月21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5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李兴伟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韩 杰 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 军 兼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杨 瑞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俊仙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桂记春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
主任职务;
赵先平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副局长职务;
李金环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劲松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万 磊 免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云景 免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麻国祥 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段斌斌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一年)职务;
凡福银 免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一
年)职务;
张正福 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清
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垒岚 任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保皓天 任仁德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
一年);
肖 伟 任塘子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 琚 任金所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
年)。
张正福、杜垒岚、保皓天、肖 伟、张 琚同志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所任职务实行聘任制,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