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 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三、举行地点
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杨体瑞(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委员:杨体瑞(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利岗(寻甸县政协人资环委主任)
尹慧芬(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副主任委员)
马成维(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
杜垒岚(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决策发言人:刘乐中(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听证监察人:熊雄(寻甸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成员)
矣家福(寻甸县政府目督办目标管理督查科科长)
唐晓雪(寻甸县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工作人员)
听证记录人:曹瑞民(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桂腾飞(寻甸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马永鹏(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 冰(寻甸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石连喜(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彭有伟(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赵 禹(寻甸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马明东(寻甸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李 虹(寻甸县民政局综合事务科工作人员)
洪语遥(寻甸县交通运输局交建科工作人员)
孔德斌(寻甸县烟草专卖局企管股副股长)
马金才(寻甸供电局计生部副经理)
阮林山(仁德街道办副主任)
迟永飞(仁德街道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方(仁德街道办胜利社区书记)
周宁督(仁德街道办建设社区书记)
黄明华(金所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陈天军(金所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艾勤明(金所街道办泽铁社区书记)
李顺祥(金所街道办清海社区书记)
武正祥(金所街道办天生社区书记)
张 哨(塘子街道办副主任)
孙明松(塘子自然资源所所长)
朱加飞(七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肖 伟(七星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 刚(功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纹伸(功山自然资源所所长)
徐正虎(羊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敏庚(羊街自然资源所所长)
范朝云(羊街镇羊街村民委员会主任)
保佑松(羊街镇新街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金成(羊街镇清水沟村民委员会主任)
吕国锦(河口镇农业农村岗负责人)
张志全(河口自然资源所所长)
姚靖飞(甸沙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杨坚强(甸沙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唐正坤(六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高 扬(六哨自然资源所所长)
赵婉银(先锋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周新桐(先锋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李学发(柯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瑞团(柯渡自然资源所所长)
范顺昌(鸡街自然资源所所长)
唐雄丽(凤合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陈佳彦(凤合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黄 焜(联合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永钧(联合自然资源所所长)
丁文涛(倘甸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任光熙(倘甸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周晶(倘甸镇马街村委会副书记)
任志忠(倘甸镇白章村委会村监委主任)
李福周(倘甸镇海子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陈金伟(金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丽英(金源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 松(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科长)
白云权(寻甸县自然资源局矿办主任)
旁听人员:无
新闻媒体:无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日
注: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
2.听证委员从听证机关和有关部门产生,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委员3人以上奇数组成(建议为5人),其中,听证机关组成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担任;决策发言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或听证主持人(建议为2人);
4.听证监察人由县听证委员会从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听证监察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
5.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建议为1人);
6.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建议不超过5人);
7.听证机关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