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寻甸羊街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羊街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寻甸羊街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清水沟村委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坤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清水 沟村委会的云南衡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跃进机械厂火烧冲场地,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并新建部分厂房、配套辅助设施及相应环保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 11333.33平方米(17 亩),总建筑面积5849平方米,主要建设原料库、预处理车间、综合生产车间、深加工车间、液态肥生产区、成品库、办公生活区、配套辅助设施及相应环保设施等。建设2条固态有机肥生产线和1条液态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环保投资122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场界设置不低于2.5米围挡,及时清扫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维修保养,遮盖散装物料,密闭运输、车辆限速慢行,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池,加强施工管理,以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
(三)噪声: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限制车辆车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土石方尽量回填,回填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相关政府部门指定合法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恶臭废气:生产车间为密闭结构,设置负压抽风装置,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至活性炭+生物除臭喷淋塔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高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高 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③物料干燥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一根高 15米排气筒 (DA003)排放;
④粉碎、筛分、包装粉尘:在粉碎、筛分、包装工序上方分别设置 1个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一根高 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
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无组织废气:牛羊粪和废菜叶暂存、固态有机肥配料混合、发酵腐熟、干燥粉碎筛分包装、液态有机肥发酵过程中未被收集的 NH3、H2S、颗粒物及臭气浓度呈无组织排放。车间内定期喷洒除臭剂,经大气稀释扩散。
(二)废水:废弃蔬菜叶脱水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液态肥发酵箱,用于生产液态有机肥;生物除臭系统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场地浇洒及生产用水;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然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雨天暂存于蓄水池,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土壤和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 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原料库、预处理车间、综合生产车间、液态肥发酵区、事故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隔油池、蓄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深加工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成品库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生活区、门卫室、变电室划 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四)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弃物:不合格产品、收尘灰、热风炉炉渣、初 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固态有机肥;生物除臭喷淋塔废填料由供应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可回收利用的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经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环境风险: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液态肥生产区 设置0.3米高围堰,围堰总容积390立方米 ;建设1座容积为 280立方米 的事故应急池;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毒气体探测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加强风险物质管理,配备消防器材,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巡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机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羊街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