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屡催已申报未缴纳2021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5:58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相关企业:
按照昆明市残联涉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相关工作要求,县财政局联合县残联及时下发了《关于催缴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寻残联发〔2025〕3号)文件,多次对我县2021年至2024年已申报未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单位进行了催缴。截至9月30日,全县仍有以下企业未缴纳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昆明永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中骏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寻甸分公司、云南建工云岭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人(具体明细见附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文件规定,现对以上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不缴纳的,加收5‰的滞纳金。
特此公告
附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