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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510-10302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4 10:07
名 称: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决算,预算,财政拨款,执法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0:07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5201000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依法开展辖区范围内水、气、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餐饮单位噪声(油烟)、工业噪声、建设项目、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证后)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尾矿库、在线监测、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检查等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河道(排污口)巡查检查;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4.负责管辖区域事中事后日常监管工作、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信息上报工作。负责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法开展辖区内行业企业现场抽查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管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管辖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生态损害案件线索排查、现场核查;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后督查工作。

5.负责本区域管理权限内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核实、初步认定、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6.负责执法装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组织协调、执法业务监督指导、执法业务培训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档案管理。

7.负责管辖、联系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扫黑除恶、防汛抗旱、地震、应急、消防、食品安全生产、“双打”、“绿色护考”、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信息上报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办理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根据昆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将寻甸县重点监管企业24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库,2024年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寻甸分局对纳入昆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24家次重点管理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按照比例抽取除昆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外的简化管理企业及登记管理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寻甸分局13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对177家次(>65)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企业数量满足1:5的比例要求。三是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立行立改,发现问题的处置率达100%

2.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场核查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排部署2024年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11家次。其中3家为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问题;8家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时现场提出工作建议:部分单位台账管理不规范、制度未上墙,已督促各核技术利用单位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3.对辖区内河道(排污口)开展巡查检查。2024年以来,共对辖区内河道(排污口)开展巡查8次,发现问题的处置率达100%。同时将各乡镇街道河道日常管理、巡查纳入乡镇(街道)每季度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水环境治理竞赛指标进行考核,督促乡镇街道履行河道(排污口)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河道(排污口)巡查检查;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4.按照《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及省、市安排部署,落实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完成尾矿库污染隐患治理及验收任务。2024年寻甸县涉及长江经济带尾矿库问题整改4家,督促4家尾矿库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整改工作,向市局固化处提交了4家尾矿库整改验收销号申请表。4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

5.配合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年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评估现场检查16家次6.按照环境监测处《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主动性)执法监测工作,督促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确保环境质量安全。2024年以来开展执法监测17家次。

7.按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24年对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检查覆盖率100%,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问题处置率达100%。8.建立健全无人机使用登记台账和影像台帐资料。2024年使用无人机开展执法检查11次,主要用于牛栏江水质异常断面、入河排污口、寻甸产业园区羊街片区、寻甸产业园区金所片区的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普鲁村委会三家村后大山地有一堆存废弃菜叶的坑塘,已立案查处。并建立了无人机使用登记台账和影像台帐资料。

9.督促排污单位使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寻甸辖区共有需提交2023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企业84家(2023年10月1日前首次发证),其中,简化管理62家,重点管理22家。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督促全部相关排污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于2024年2月29日前使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完成2023年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填报工作,完成了填报率100%的工作目标。

10.主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筛查。2024年向市局法规处提供生态损害赔偿排查线索33条,经逐一核查,暂不需要启动生态损害赔偿。

11.坚持常态化练兵。以环保大练兵活动为载体,以“学法、懂法、规范执法”为目标,坚持“全员练兵、全过程练兵、全年练兵”的总要求,共开展现场执法检查247家次,积极参与省、市级执法岗位培训会、执法大练兵工作动员部署会,邀请专家、业务骨干到我县进行指导帮扶;积极参与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派员3批次8人次参加“绿剑-2024”专项执法活动,1人次参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红河州倘甸双河流域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强化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12.积极办理信访投诉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度共接到污染投诉件113件,其中,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件13件、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系统件75件、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16件、市局6件(含2件舆情)件、县级舆情1件、目督办转办1件、单位投诉电话1件。目前,已及时受理、按期办结108件,4件在办结期限内待办,要求期限内办结率100%,回复率100%。本年度污染投诉件比去年同期减少67件。

13.餐饮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餐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寻政办发〔2021〕20号)相关要求完成倘甸镇餐饮油烟负面清单更新;二是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餐饮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启动了专项检查。2024年,共开展油烟专项整治行动2次,检查餐饮服务企业62家次,督促21家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引导3家居民楼下餐饮企业采取改变经营方式、搬迁措施。三是开展绿色护考5次,对考点周边进行巡查,现场处理噪音问题7个。噪声投诉13件,均已办理完毕并回复投诉人。发现问题的处置率达100%。

14.践行“无废”理念,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依据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无废城市”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每季度按期调度工作进展。持续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完成完成2024年度危废审核管理计划143家,转运处置危废164360.644吨。综合利用78.8508万吨,综合利用量97.8% 。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产无余额,故《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三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预算收入,也无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68149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1491.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3951.39元,下降8.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3951.39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24年无调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681491.79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491.79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3951.39元,下降8.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3951.39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24年无调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1491.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9434.67元,占基本支出的89.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2057.12元,占基本支出的1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1491.7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3951.39元,下降8.02%,完成年初预算的91.1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24年无调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40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完成年初预算的68.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社保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57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4326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0%,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无金融(类)支出。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2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完成年初预算的77.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057.12元,比上年减少4644.98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能型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417元、邮电费11363元、差旅费23040元、维修(护)费17577元、培训费4341元、工会经费8919.12元、福利费33000其他交通费用11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5201111

寻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3)2025102904160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