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 年版)》 的政策解读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寻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2022年6月,云南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022年11月,寻甸县同步梳理公布了《寻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构建形成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县、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省级清单修订情况和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于2023年9月修订发布了《寻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调整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5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调整公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2025年8月15日)。寻甸县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修订形成《寻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省林草局,实施机关为市林草局,县级林草部门。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在寻甸机构设置情况,寻甸县辖区范围内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2个事项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实施,不再纳入本清单。
(四)根据省、市清单实施层级调整,“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建筑工程(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县级层面不再实施,不再列入本清单。
(五)根据省级清单调整情况,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六)根据省、市清单调整和我县机构改革情况,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修改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清单调整情况,调整部分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相关文件:关于公布《寻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