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民族宗教局 “谁执法谁普法”2025年度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普法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全过程,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法律素养,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寻甸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寻甸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制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提升和拓展“法律八进”等普法活动成效;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提高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法律意识。
二、加强学习教育,构筑法治思维。
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特别是把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单位主要学习课程之中,使每位干部职工积累法治知识,树牢法治观念,增强干部职工整体的法治意识,推动全局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及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安全战略大局、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知识学习、保密知识学习,集中观看国家安全宣传片。三是强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族干部群众回信精神;深入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及《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道中华大讲堂第八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导读》集中学习。
三、聚焦重点内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一)深化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全年共开展相关宣传6次,覆盖群众约20万人次。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推广“道中华”学习,参与学习领导干部2万余人次。在全县175所学校深入开展“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活动,覆盖学生64499人,同步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五史五观五认同”活动,受教育面达2万人。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持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普及率达到100%。
(二)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成功举办“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图册等宣传资料,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和民族团结政策,有效营造了“以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保障民族团结”的浓厚法治氛围,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推进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联合县检察院等部门,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此项活动是深入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具体实践,有效提升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与爱国热情,为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一是规范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执法人员档案,确保执法主体合规。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一般案件经法制机构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均通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及救济权利。三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见效,确保执法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五、存在不足与下一步计划
(一)存在不足:普法宣传形式的创新性和吸引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普法措施有待细化;普法与执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计划:一是持续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深化“法律七进”等活动,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倾斜。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与普法的结合,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四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2025年,我局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压实责任,锐意进取,不断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