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昆明五康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0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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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昆明市2025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12月08日起,解除昆明五康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寻甸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