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四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四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覆盖了本季度所有拟公开的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情况,重点围绕政策文件解读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通俗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检查。从数量上看,2025年四季度寻甸县共解读政策文件3份,均是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包括图文解读1份,文字解读3份。从解读形式情况来看,本季度的解读材料较少,形式比较单一。4篇解读材料均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且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并关联。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发布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政策解读要求落实不到位,未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或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未按时发布解读材料,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未相互关联。
二是政策解读质效不高。部分单位草拟的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内容片面、简单罗列标题、简直复制摘抄内容、实质性内容不多,未按照要求运用图表、问答、访谈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2025年上报的拟公开政策文件中,仅有寻甸产业园区针对《关于印发妥善化解寻甸产业园区入园企业行政审批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寻政办发〔2025〕27号)文件采取两种形式进行了解读。
二、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确定解读范围,夯实责任分工,规范解读程序,完善工作流程,以闭环管理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举措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起草部门要对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阐明政策初衷,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同时,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要注重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还应当根据拟公开文件对解读材料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报文件承办机构再次审核,确保解读材料与正式印发的文件内容匹配。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开展。在公文办理过程中需界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和“此件不公开”等4种属性中的1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严格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寻政办发〔2018〕54号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准确界定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规范进行标识,加强检查复查,做好公开工作。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