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担保函(正本)》的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以保函方式替代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已完工,拟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寻甸县联合乡通三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建设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锐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云南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1月7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
四、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寻甸县凤凰路12号。
电话:0871-62652606,邮编:6552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