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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412-947367 主题分类: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21 15:02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 办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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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 办公信息

发布时间:2026-01-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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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省、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三)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拟订县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培训、考核评价。

(五)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管理,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市政设施、市政照明工程建设等维护管理的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县城建成区环境容貌治理、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城管监察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各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设施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及对从事城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清扫、处置工作的单位、个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指导区域内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

(八)负责县城建成区移交管护的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路灯照明设施、城市景观灯饰的设置管理和日常管护工作;负责移交管护建成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新建和改、扩建绿化工程的备案及验收工作,对全县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九)承担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者查处。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实施数字化城管的规定、标准,拟订本县实施数字化城管的方案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数字化城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相对行使集中处罚权边界划分。

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体开展的相对行使集中处罚权中涉及监管职能的降低资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内容,仍由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同时负责提供行政处罚必要的勘查、检测、鉴定、认定等证据材料。

(一)与相关部门在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年度道路建设及整治计划,对接指导各燃(煤)气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指导各污水处理和排水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对接指导各供水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对接指导各供电、电信、广电网络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对管线建设合规性,指导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指导管线完工后的信息收集入库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管线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报批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管线施工涉及挖掘和占用城市绿地的报批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和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与县自然资源局的相关职责分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执法二大队人、财、物的统筹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执法二大队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三)与县林草局的相关职责分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执法三大队人、财、物的统筹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县林草局负责执法三大队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县林草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审核报批、规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四)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职责分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责清单中经住建部门调查认定并移送的违反建设管理秩序、房产管理秩序、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城市市容管理科、城市市政管理科、城市绿化管理科

五、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凤龙路-龙泉路交叉路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871—66037100

电子邮箱:xdzhzf@163.com

六、负责人信息

姓名:世勇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19778

学历:大学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现任职务: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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