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三月三塑料制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果蔬筐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受寻甸县三月三塑料制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委托开展“果蔬筐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寻甸县三月三塑料制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果蔬筐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果蔬筐生产及销售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寻甸县仁德街道建设社区三月三村
(四)项目投资:总投资300万元
(五)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m²,生产车间及仓库棚占地约1000m²,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0万只蔬菜框。
二、建设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寻甸县三月三塑料制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二)建设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居委会三月三村
(三)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师/1591254400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一)环评机构名称: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评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霖雨路北城映象沣业元泰中心A
座9楼903室
(三)环评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师/0871-65818535、1848726699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第一次信息公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技术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现状调查、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环保标准,将环境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②工程建设对所在地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及产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③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工程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不利影响;④工程建设的总体环保效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或者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
(二)信息反馈电子邮箱:2934965173@qq.com
(三)信息反馈电话/传真:18487266992/0871-65818535
(四)信息反馈通信及面谈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霖雨路北城映象沣业元泰中心A座9楼903室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时间从公示当天起10个工作日。
寻甸县三月三塑料制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