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寻甸县金所街道摆宰村委会格莫新村滑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已完工,拟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寻甸县金所街道摆宰村委会格莫新村滑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施工总承包单位: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昆明市寻甸县金所街道摆宰村委会格莫新村。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1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17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联系方式
地址:寻甸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电话:0871-62652606,邮编:6552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