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全链“防护网”,守好燃气“安全门”——寻甸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城镇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近年来,寻甸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锚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主责主业,聚焦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以“源头治理、过程管控、科技赋能、协同共治”为核心,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聚焦源头治理,构建准入闭环体系
源头管控是燃气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寻甸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燃气管道使用单位等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严格审查营业执照、充装许可证等关键证照,坚决杜绝无证充装、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燃气经营企业“持证合法经营”。针对燃气器具销售环节,将“灶管阀”等核心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开展多轮次市场清查,严查销售不合格、无3C认证燃气器具的违法行为,从流通端阻断隐患源头。
在特种设备准入方面,强化燃气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检验检测管理,严禁未检、未注册、报废翻新的特种设备流入市场。通过建立“设备台账+检验档案”双轨制,实现液化石油气瓶“出生-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确保在用设备100%符合安全标准;集中清理寻甸辖区带转换头气液双相瓶、报废气瓶等风险设备,规范气瓶标识防止混装错充,从硬件上消除本质安全隐患。
强化过程管控,压实全链条安全责任
过程监管是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寻甸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健全制度机制、精准排查整治、严格执法震慑,推动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在责任体系建设方面,督促燃气充装企业配齐安全总监及专职安全员,建立“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创新推行“约谈+培训+承诺”三位一体责任落实模式,累计约谈燃气相关企业8家次,引导企业主动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现自查自纠常态化、制度化。
在隐患排查整治中,聚焦气瓶充装、燃气压力管道运行、台账建立等重点风险环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排查-登记-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台账,确保整改率100%。严厉查处充装“黑气瓶”“问题瓶”“非自有产权气瓶”、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五年来累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余份,查办燃气安全违法案件数5起,移送市局2起,行政罚没金额30余万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案件数5起,没收不合格灶具2000余台,行政罚没金额15万余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2026年1月,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对寻甸县市场监管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深化科技赋能,提升智慧监管效能
面对燃气监管点多、线长、面广的难题,寻甸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气瓶监管方面,全面推进、应用昆明市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督促充装单位为每只气瓶张贴专属“二维码”,实现气瓶“生产-充装-使用-报废”全链条信息可追溯,安排专人对气瓶上传数据进行审核校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累计完成数十万余只气瓶信息录入与核验,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目前寻甸辖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实现了电子系统监管,每一只气瓶粘贴电子追溯码,扫码充装,扫码识别该气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充装枪才能正常对气瓶进行充装,有效地杜绝了黑气瓶、报废瓶、超检瓶流入市场,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气安全。在管道监管方面,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所使用的燃气压力管道须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全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然后根据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共治共享合力
在政企协同上,推动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开展常态化隐患自查自纠。通过“监管+服务”模式,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难题。鼓励企业参与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所使用的燃气压力管道须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全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然后根据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下一步,寻甸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凝聚共治合力,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坚决守住县域燃气安全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