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x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602-10645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06 17:19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6 17:19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我县于20245月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征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保发〔202137号),经初步筛查、实地踏勘、数据采集、测绘评估专家审核,我县拟将13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自202626日起至2026212日止。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出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71-62662392

联系邮箱:xdwenhuaju@163.com

邮寄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寻甸文化中心6609

   编:6552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26日           

附件: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滇ICP备2000081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162号

地址: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办南钟街36号邮编:655200

电话:0871—62662312 0871—62662345

网站标识:53012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