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2026年3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6-03-0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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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人民政府接受人民法院行政法律文书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通信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文苑路42号司法局211室;
联系电话:0871-62652157;
邮政编码: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