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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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19号)、《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寻政办函〔2026〕1号)等有关规定,经全面梳理、严格审核,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年度无符合认定标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续工作中,若因工作需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第一时间按要求履行申报、审查等法定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确保行政决策全程合规、公开透明。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