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关于2026年度 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3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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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寻甸县信访局对2026年度工作计划及职能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与筛查。
经核查,2026年度我局暂无涉及制定或调整信访工作重大公共政策、重要规划,以及对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决策事项。后续如因工作需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并及时更新目录向社会公开。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