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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604-10816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07 17:04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比利孚绿色肥料(云南)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收集,处理,废气,公示,生产线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比利孚绿色肥料(云南)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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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比利孚绿色肥料(云南)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比利孚绿色肥料(云南)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肥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寻甸产业园区金所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比利孚绿色肥料(云南)有限公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用云南诚户建材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厂房及行 政楼建设,租赁总占地面积约 6666.7平方米(约10 亩)。租赁标准厂房内主要建设3 条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3 条中微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3 条液体水溶肥生产线及2 条复合微生物肥生产线,2 条挤压造粒生产线;配套新建或改建部分给排水等公辅工程、三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31.3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时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建筑粉状材料定点堆放,并用篷布遮盖,施工场界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主体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昆明碧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施工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加强施工管理后,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2025),即:昼间≤70dB,夜间≤55dB。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1)有组织废气:在大量、中微元素水溶肥生产线的各产尘工段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 TA001)处理后通过 15 高的 DA001 排气筒排放;在液体水溶肥及复合微生物肥生产线投料口、发酵罐开口处等废气产生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 15高的 DA002 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肥料生产线在密闭厂房内布置,生产线废气产生工段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系统设计建设应符合 GB50019 有关规定,应保证集气罩罩口内负压均匀,距离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m/s

3)食堂油烟食堂应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放管道引至食堂所在屋顶外排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有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塔废水收集后回用 于生产,不外排。食堂污水经一个 1立方米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个30立方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昆明碧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防止噪声污染。《报告表》预测,项目建成后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地下水:目运营期主要地下水污染源为液体物料贮存区、生产车间,主要污染途径为液体物料泄漏下渗污染地下水项目厂区应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建设加强运行管理,禁止液体物料跑冒滴漏。

(五)固体废弃物:废机油,分类收集的沾染废机油的其他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应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最长暂存时间不得超过 1 年。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器收尘灰、不合格产品、厂房内清扫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六)环境风险:加强原料存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在各车间和仓库并在存放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生产区和仓库区内禁止明火、设置严禁烟火的标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比利孚绿色肥料(云南)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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