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解除寻甸康顺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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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昆明市2025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决定自2026年4月13日起,解除寻甸康顺药房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寻甸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