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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604-108266 主题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14 15:17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G2026062地块)第二次
文号: 关键字: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G2026062地块)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6-04-14 15:17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拟用地项目

备注

G2026062

寻甸县仁德街道办北一环与龙泉路交叉口

2.2479

居住用地

70

凤梧·金水湾住宅小区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用地


(注:面积及规划条件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公示时

公示期限:2026415日至2026519日,自公示之日起至截止日17时止

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不接受个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651917时。

联系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5

联系电话:0871-62668688

四、用地人须提交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人申请书;

2.意向用地人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

5.竞买人参与宗地出让活动所交竞买保证金及竞得后需支付的全部地价款均为竞买人合规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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