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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605-10875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5-06 10:37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年产5000吨牛、羊油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废水,环境,施工,生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年产5000吨牛、羊油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10:37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5000吨牛、羊油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牛、羊油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寻甸特色产业园区羊街片 区秋实路 2 号厂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伊兰牧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租用昆明汇百源食品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1826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区面积 143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面积 230平方米,公摊面积 166平方米(包括配电、消防等),并配套建设有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5.3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主要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建材定点堆放,并采用蓬布遮盖;施工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并及时清扫厂区道路,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寻甸产业园区羊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管理;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2025)中表1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 ≤55dBA)。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融炼烟气、异味及食堂油烟。

1)有组织废气:

锅炉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 DA001 排放;

融炼烟气:融炼烟气收集后进入列管冷凝器+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2)无组织废气:生产过程异味采取地坪冲洗和消毒措施;并设置风机对车间实施通风换气;定期对生产车间区域喷洒生物除臭剂。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垃圾桶收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采取喷洒复合微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凝废水、喷射泵循环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洁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方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冷凝废水收集后进入冷凝液储罐,与喷射泵循环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洁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废水一并进入分水箱(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寻甸产业园区羊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进出场噪声。采取合理布设各类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及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非正常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分水箱浮油、油饼收集后外售饲料厂;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外售有机肥厂进行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均分类收集并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险物质密闭存储,定期对风险物质储存区进行巡视、检查,并设置标识牌;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及管理;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5000吨牛、羊油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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