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根据《云南省2026年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2026年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寻甸县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如下:
一、政策支持对象和范围
(一)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对象(以下简称政策支持对象)主要包括: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政策支持对象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农村危房政策支持范围:
1.家庭无房的;
2.家庭唯一住房为C级或D级危房的。
此外,政策支持对象家庭唯一住房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不得纳入改造对象范围的: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补助标准
我县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户均30000元,具体补助资金标准以中央、省级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三、申请流程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对象可在“政府救助平台”上提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或者到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经对象认定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后,通过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解决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原则上对符合政策要求且有改造意愿的政策支持对象,全数安排改造,改造一户、销号一户。
四、审批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要经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改造对象确认程序,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政策范围,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政策支持对象,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申请。原则上摸排出符合政策要求且有改造意愿的政策支持对象,应全部纳入改造范围。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政务公开栏、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重点加强对补助条件、实施方式、补助标准、操作程序等内容的宣传,落实农户知情权和规范参与性。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